海利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长、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拟在六个月内(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1 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拟累计增持不低于 100 万股,拟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286,47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5%。2017 年 7 月 17 日,张海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478,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3%。
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增持数量为 765,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88%,
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100 万股的 50%,后续张海明先生仍坚定看好公司
发展,将继续积极履行上述增持计划。
一、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拟在六个
月内(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1 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
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不低于 100 万股,拟增持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286,47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445%。2017 年 7 月 17 日,张海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增持了公司股份 478,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3%。
从 2017 年 5 月 12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已累
计增持数量为 765,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88%,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100 万 股 的 50% 。 本 次 增 持 后 张 海 明 先 生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共 计
245,38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035%,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352,200,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895%。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
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有关规定。
张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沪市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张海明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