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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生物: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进展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章建
   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计划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的未来 12 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将根据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
   方德基的通知,股东方德基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增持了公司股份 1,91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79%,增持金额 1,932.62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已累计增
   持数量 1,91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79%,累计增持金额为 1,932.62
   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2,000 万元的 50%。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未达预期等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股东章建平、方文艳、方德基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止本次增持前,股东章建平
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204,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007%。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 A 股股份。
    3、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
    4、增持股份价格
    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算 12 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股东方德基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
司股份 1,91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79%,增持金额 1932.62 万元。
    从 2018 年 10 月 17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
方德基已累计增持数量为 1,91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79%,累计增持金
额为 1,932.62 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2,000 万元的 50%。本次增持后,
章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69,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47%;方文艳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13,601,7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21%;方德基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6,452,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19%,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123,1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86%。
    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剩余增持
期间内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四、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未达预期等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若遇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并承诺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