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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生物: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6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
了充分了解、审议,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3)、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我们同意
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通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并取得理解。公司及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
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