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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了调整,对公司财务、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现对公司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金融工具的
分类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
《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
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
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
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                    2018 年 1 月 1 日经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前列报金额                              重列后金额
应收账款                     17,876,042.43   -17,876,042.4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876,042.43       17,876,042.43
应收利息                         57,772.60       -57,772.60
其他应收款                    3,241,131.82       57,772.60          3,298,904.42
应付账款                     67,849,077.40   -67,849,077.4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7,849,077.40       67,849,077.40
应付利息                       225,852.37       -225,852.37
其他应付款                 158,292,542.90       225,852.37       158,518,395.27
管理费用                     69,954,656.61   -20,158,922.86       49,795,733.75
研发支出                                      20,158,922.86       20,158,922.86

    (二)金融工具的分类变更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
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
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
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
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
发生损失法”,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
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
险。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
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