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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生物:海利生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3,612.01 万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2021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5 家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0,968.97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3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
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胤,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勇,202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焕琪,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
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
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78万元,与2021年度相同。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
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
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
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
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