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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46,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
增 4 股。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995,985.84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0,314,830.54 元。
    拟以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46,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7,601,600.00 元(含税),
共计转增股本 58,672,00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5,352,000
股。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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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及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
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
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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