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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2020-04-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安新材”、“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自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天安
新材 2019 年度营业利润下滑超过 50%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本次现场检
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光大证券获悉天安新材 2019 年营业利润下滑后,对天安新材进行了专项现
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包括保荐代表人申晓毅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保荐代表人及
项目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 2019 年的经
营状况、财务情况,收集了公司重大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对天安新材 2019 年
营业利润下滑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及分析。
    二、天安新材2019年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变动比例
一、营业收入                                86,806.36    95,528.21        -9.13%
减:营业成本                                72,348.60    75,857.63        -4.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8.27        787.36      -15.12%
    销售费用                                 4,548.95     4,645.65        -2.08%
    管理费用                                 5,554.81     5,178.15         7.27%
    研发费用                                 3,160.10     4,021.68       -21.42%
    财务费用                                 1,439.37     1,765.36       -18.47%
    资产减值损失                              -188.40        133.59     -241.03%
    信用减值损失                              -166.17             -
加:其他收益                                 1,008.24     1,007.37         0.09%
    投资收益                                   248.93        345.85      -28.02%
                   项目                    2019年          2018年           变动比例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3            -1.58    -285.25%
    资产处置收益                               -69.62          136.70        -150.93%
二、营业利润                                   -77.87        4,895.88        -101.59%
三、利润总额                                   340.05        5,199.68         -93.46%
四、净利润                                     530.91        4,829.64         -89.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9.91        4,899.60         -86.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91.88        3,373.78        -120.51%

    三、天安新材2019年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1、受下游汽车整车市场与产品市场大环境影响营业收入减少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 9.13%,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产品
包括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薄膜和人造革,受下游汽车整车市
场与产品市场大环境影响,在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销售量的减
少导致营业收入减少,而且减少的主要是毛利率较高的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及家居
装饰饰面。
   2、安徽天安新增产能投产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
   201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16.66%,与 2018 年相比下降了 3.94%,主要原因
是:随着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产能扩
大,资源投入增加,但因公司是以销定产的方式安排生产,销售量的下降导致产
品产量下降,从而使产品单位销售成本上涨,因此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四、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经营策略,加强经营管
理,防范经营风险,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
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保荐机构需要
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者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滑 50%以上情形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应当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此之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天安新材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针对本次专项现场检查,上市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
部门和人员,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
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七、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营业利润下滑主要是受下游汽车行业与房地产市
场不景气、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导致折旧较高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对于公司未来的
经营状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并督促上市
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
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学飞                        申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