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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预计发生的 2020 年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 年预计金额   2020 年年初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元)        日与关联方累计已
                                                            发生的交易金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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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联方销售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500,000.00          83,442.48
    商品                 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5,000,000.00      1,270,573.14
    商品                 公司

                   合计                        5,500,000.00      1,354,015.6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盈路 1288 号
     法定代表人:洪晓冬
     注册资本:3820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09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真空镀铝材料、镭射防伪材料、薄膜复合装饰材料、
光学薄膜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覆膜玻璃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83,773,461.55 元,净资产为
135,507,635.93 元,净利润 4,488,463.95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超新材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
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
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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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
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有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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