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3,789,346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7 日(原上市流通日期 2020 年 9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0 年 9 月 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 年 8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89 号批文 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80,000 股,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46,68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32%。 本次拟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吴启超、洪晓明、洪晓东、吴启雷、廖 新文、苏新楠、佛山市粤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3,789,346 股,将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原上市流通日期 2020 年 9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0 年 9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总股本为 146,680,000 股 , 其中有限售条 件 的股份数 量为 110,000,000 股,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 36,680,000 股。2018 年 9 月 6 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7,293,324 股上市流通,上 市流通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2,706,67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 93,973,324 股。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 146,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05,352,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789,346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1,562,654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5,352,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789,346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1,562,654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 吴启超 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 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洪晓明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 2 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洪晓东、吴启雷、 已发行的股份。 廖新文、苏新楠、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潘小辉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 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注:潘小辉、洪晓东分别通过持有佛山市粤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6 万元、5.3 万元出 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56,000 股、28,000 股股份。洪晓东还直接持有公司 812,000 股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 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天安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天安新 材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天安新材本 次申请解除部分股份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3,789,346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7 日(原上市流通日期 2020 年 9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0 年 9 月 7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 通数量 数量 本比例(%) 1 吴启超 63,105,600 30.73 63,105,600 0 3 2 洪晓明 8,341,028 4.06 8,341,028 0 3 洪晓东 812,000 0.40 812,000 0 4 吴启雷 556,430 0.27 556,430 0 5 廖新文 556,430 0.27 556,430 0 6 苏新楠 333,858 0.16 333,858 0 7 佛山市粤晟投资中 0 84,000 0.04 84,000 心(有限合伙) 合计 73,789,346 35.93 73,789,346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4,000 -84,000 0 有限售条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73,705,346 -73,705,346 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3,789,346 -73,789,346 0 无限售条件 A 股 131,562,654 73,789,346 205,352,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1,562,654 73,789,346 205,352,000 股份总额 205,352,000 0 205,352,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