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天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
宜的议案》
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捆绑转让下属全
资子公司佛山市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
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各 66%股权(上述转让股权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相关挂牌转让信息详见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公
告信息,网址:https://www.csuaee.com.cn/)。公司拟参与上述公开转让项目的
竞价、摘牌及受让上述转让资产,并按照公开转让条件履行竞买义务,最终交易
价格将以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确认的成交价格并由转让双方签署的产权交
易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本次竞买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竞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根据实际情况及交
易规则确定参与竞买价格并签署与竞买有关的相关法律文书;(2)办理与本次
竞买有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挂牌要求出具相应承诺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标的资产转让挂牌公告要求,出具相应承诺函。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
范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
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1)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