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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东天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坚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坚先生,其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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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
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的会议议案

序号                 提案名称                      备注        授权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1 年 2 月 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加盖开户券商营业
部业务章的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
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加盖开户券商营业部业务章的持股凭证原件;个人
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本人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曾艳华
    联系电话:0757-82560399
    联系邮箱:securities@tianantech.com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3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徐坚
                                                          2021 年 2 月 2 日



                                   4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予委托书
     附件: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授权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关
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XXX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广东天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
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备注        授权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5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
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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