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2021-03-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天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对天安新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68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9.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3,59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6,260,642.00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7,334,558.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66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
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
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行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0年12月
开户公司 银行名称 账户类型 银行账号
31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安徽天安 募集资金专户 392100100100120547 已销户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安徽天安 募集资金专户 9550880096152400150 已销户
公司佛山分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附表所示。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
序 产品类 期末
受托人 产品名称 金额 期限 收益率
号 型 余额
(%)
广发银行股份 广发银行“薪加 保本浮 2019-12-
2.6 或
1 有限公司佛山 薪 16 号”人民 动收益 800.00 20 至 0.00
3.54
分行 币结构性存款 型 2020-4-3
合计 800.00 - 0.00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同意将
其予以结项。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
银行余额合计 245.11 万元已转至基本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会计师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天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105 号),发表意见为:
“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
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
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359.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9.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976.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4) 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如有) =(2)/(1) 化
(3)=(2)-(1)
1、环保装饰材料建
不适用 23,500.00 不适用 23,500.00 -3.48 23,789.22 289.22 101.23 2019 年底 注1 注1 否
设项目(注 2)
2、研发中心建设项
不适用 4,500.00 不适用 4,500.00 743.24 4,454.31 -45.69 98.98 2020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4,733.46 不适用 4,733.46 0.00 4,733.46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不适用 32,733.46 不适用 32,733.46 739.76 32,976.99 243.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7 年 9 月 2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057,916.30 元置换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681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
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预计在投产第三年达到 100%产能,达产年营业收入 50,300 万元、净利润 6,054.53 万元。该项目于 2019 年底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达产,
因此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2、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789.22 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孽息人民币 289.22 万元。另本期收回供应商退还的前期设备预付款 3.48 万元,作
冲减募投项目支出处理。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学飞 申晓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