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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4-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3725
         2021 年 4 月
                               目   录


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三:《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议案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议案五:《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议案六:《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7)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议案八:《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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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1、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和安排会务工作。
    2、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并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
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
问和发言;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
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4、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5、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侵犯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提交公安机关由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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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吴启超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股东和代理人到场情况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4、报告并审议议案: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等回答股东提问
   6、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7、对议案进行表决
   8、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9、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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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与会董事、主持人、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12、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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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稳健
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经营情况
    2020 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增长放缓,受新冠疫情的影响,
市场消费需求在疫情期间有所下降。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专注主业经营,坚持技
术创新,积极实施转型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设计能力和服务能力,
尤其在产品的环保性能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和宣传,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健康
人居标准的现代化整装综合服务,朝着成为“全球领先的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
商”的愿景前行。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921.46 万元,同比增长 0.1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28.66 万元,同比增长 489.11%。报告期内,
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经济增长放缓,第一、第二季度公司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
下半年随着市场消费需求回暖,并得益于公司前期战略部署的实施,公司产销较
快恢复,主营业务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公司加强内部生产管控,降低生产成本,
提升了盈利能力。
    2020 年,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提高产品品质,拓展市场布局
    受上半年疫情及全球经济不稳定因素等影响,公司作为以定制家居行业为主
的 PVC 膜材料供应商收到了一定的不利冲击。在装配式内装政策的驱动下,以
及精装房比例要求逐步提高的背景下,公司在工程渠道业务领域的布局效果初
显。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提升产品品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
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不忘初心,致力于推广高端环保饰面装饰材料产品,
力求为消费者和市场带来健康人居生活空间。
    2、把握行业趋势,整装项目落地
    装配式内装依然是行业发展大趋势。控股子公司天安集成作为公司环保装配
式内装部品部件供应、整装设计输出的综合服务平台,集数字信息化平台、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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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材料、产品研发设计、整案的全国属地交付能力为一体,为住宅开发商、公
寓运营商、医养开发商、酒店运营商、办公连锁机构等提供环保装配式内装的一
站式解决方案。2020 年公司加大环保装配式内装业务的拓展力度,通过对装配
式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逐步实现了公司产品方案在地产、酒店、银行、
办公空间、精装房、医院、儿童房以及商业连锁机构等项目落地。截至报告期末,
集成整装业务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掌握核心技术,提高实验水平
    公司一直重视装饰材料核心技术的自主开发,只有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不断
研发创新,才能构造强大的技术壁垒,为产品品质保驾护航。EB 技术带来了装
饰材料行业的科技革命,EB 技术起源于日本,通过电子射线固化材料表面涂层,
能够代替传统的 UV 层、油漆层,可以让饰面材料产品无油漆、无溶剂、零甲醛、
表面精度更高、健康环保更耐用。报告期内,公司的一项 PCT 国际专利“电子
束固化涂料、电子束固化涂层的制备方法以及应用”技术继前次获得日本特许厅
颁发的发明专利特许证书后,又获得了欧洲专利局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司作为国
内掌控 EB 技术并用于装饰材料生产的先驱企业,不断为公司打造环保高颜值装
配式内装供应链注入强大的核心技术力量。
    4、提升公司治理,确保规范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把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公司治理的实践中,
不断提高公司董监高人员的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营,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完善公司管理架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增加聘请一名副总经理。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履
行了诚信和勤勉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公司各项重大计划的决策
和实施,董事会全年召开会议 6 次,共计审议议案 4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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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常
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 2020 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
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
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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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 年董事会的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商”,秉承以“科技与艺
术创造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环保饰面材料。公司持续
专注于环保饰面装饰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和市场份额,将公司打造为室内全空间装修装饰及汽车内饰环保材料综合服务
商。同时,公司通过向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积极推进从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
业的转型升级,以环保饰面材料与艺术设计相结合,向消费者和下游客户提供整
体装修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满足广大消费群体在整体装修过程中对环保、高效、
颜值和成本等方面的需求,成为整体装修领域的引领者。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形成了以 EB 技术为龙头的饰面集群产品,控股
子公司天安集成则采用 EB 产品和汽车内饰技术打造出符合国家健康人居标准的
墙体、室内门、地板、柜体、软体家居、窗帘等产品线供应链。截至本年报披露
日,公司正在开展的现金收购项目——瑞欣装材拥有高毛利率与高品质的不燃板
与防火板,瑞欣装材产品优良,现金流充裕,管理高效,通过并购后,将导入天
安集成以及另一收购项目鹰牌陶瓷的销售渠道,将会有更大的销售空间。截至本
年报披露日,公司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标的企业鹰牌陶瓷在全国各
地建立了规模庞大、运转高效的销售网络,并建立了众多品牌展厅,积累了大量
优质的客户资源,具备明显的营销渠道优势。公司收购鹰牌陶瓷后,鹰牌陶瓷将
成为公司走向 C 端的重要流量端口,拥有核心材料技术打造的健康人居整案将
通过鹰牌生活馆落地实现,同时鹰牌陶瓷、天安集成、瑞欣装材的所有销售渠道
均可以互相整合,综合利用,打通公司横向产业链,令公司成长为消费类品牌,
公司上市后的战略转型——从材料供应商到综合服务商的转型将逐步实现。
     2021 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加强技术开发,提高市场份额
    2021 年,公司将重点开发药包市场和地砖市场,并逐步释放安徽天安的产
能优势。低能电子辐射技术(EB 技术)是公司饰面材料的核心处理技术,公司
将不断扩大 EB 技术产品的市场及产品开发品类,进一步提高产品毛利率,并通
过新增部分生产设备以及对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
质,扩大销售额,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
    在汽车消费政策的刺激下,2020 年下半年汽车产销量有了一定的提升。随

                                    9
着居民收入提高及城镇化进程加快,未来汽车消费需求依然巨大,公司将继续加
强与整车厂、一级供应商的合作开发,提升产品品质,做好客户服务。同时,加
大对合资品牌项目的开发力度,在产品技术、品质提升的基础上,逐步增强公司
产品对外资汽车内饰饰面材料的替代性,逐步提升公司在汽车内饰饰面材料领域
的市场份额。
    2、着力打造泛家居整装赋能平台
    环保装配式内装将是未来家装及公装的必然趋势。2021 年,公司将继续完
善整装数字信息系统和全屋整装供应链,着力打造泛家居产业转型整装的赋能平
台,通过为泛家居单品品牌提供信息化系统和公司的饰面集群产品,成为各大品
牌核心技术价值供应链。公司将通过工业化内饰技术,打造适合医院、酒店旧改
的整案输出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中小家装公司打造产品中心,
为消费者提供拎包入住解决方案,为各大品牌的门店和公装工程改造提供快装工
程墙板。公司将持续强化整装品牌建设,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空间环保系统解决
方案,打造健康人居全空间整装赋能平台,实现从设计到交付的一体化综合服务。
    3、完善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运行为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的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
撑,并在业绩提升上得以印证。2021 年,公司将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化建设,在
各控股子公司逐步落实信息化管理,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各项工作效率提升,让信
息化成果服务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决策层利用生产大数据资源,深度挖掘降本
增效举措,提供有效决策,服务企业高速发展。
    4、外延式发展,打通横向产业链
    截至本年报披露日,公司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和现金收购项目均属
公司横向产业链企业,公司通过并购与两个标的可以产生较强的产业协同,实现
相互赋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其中,鹰牌陶瓷拥有四十多年的历史,是中国陶瓷著名品牌。公司收购鹰牌
陶瓷后,通过建立区域品牌运营中心,加强新品类开发和零售渠道建设,适量增
加优质工程订单。公司将通过公司的核心技术以及控股子公司天安集成的数字化
系统和价值供应链,结合鹰牌陶瓷的瓷砖和岩板打造符合健康人居生活标准的鹰
牌生活馆。瑞欣装材主要专注于高端耐火板、不燃高压树脂等装饰材料的研发和
制造,是国内耐火板材第一梯队企业,瑞欣装材的不燃板和防火板等产品可以通

                                    10
过鹰牌陶瓷和天安集成的渠道实现市场推广,并走向泛家居市场。通过整合天安
集成、瑞欣装材的公装产品在鹰牌陶瓷的品牌渠道中推广销售,实现多品类经营。
并购完成后,公司将重点开展对并购企业鹰牌陶瓷与瑞欣装材的文化与管理整
合,逐步形成以公司为主体的集团化运营并实现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相互赋
能。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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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
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 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通
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生产经
营情况,并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一致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12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吴启超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5、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
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
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重大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均能够得到很好落实,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监事会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3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办法的规
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披露,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闲
置资金收益,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截止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交易定价公平、公允,没有违法违规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担保相关事项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持续监督并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将坚持以财
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防范和
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14
议案三: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人数达到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任
   职的各位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徐坚先生,中国国籍,1961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
   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化工学院讲师、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
   验室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纤维材料改性国家
   重点实验室主任(东华大学)等职。国家 863 计划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国
   家 973 计划碳纤维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基础科技条件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
   心负责人。中国材料研究会副理事长。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TC202 国际主席。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现任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委员会专家、中国复合材
   料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化学会副秘书长。《高分子通报》、《化工新型材
   料》副主编。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赛伍应用技术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林女士,中国国籍,196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
   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授薪合伙人、中审众环




                                     15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总经理。
       蔡莉女士,中国国籍,1972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
硕士。历任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法官、佛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广东启源律师事
务所法律顾问、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约调解员、深圳人民调解专家
库调解员、广州市调解专家库调解员。
       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 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以通讯方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大会的次
姓名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徐坚             6           0        6           0         0          1
安林             6          0            6       0          0          1
蔡莉             6          0            6       0          0          1



       2020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共审议了 41 个议案,
  并参加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我们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
  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我们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
  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
  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6
       我们能够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
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
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
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除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
安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向供应商采购原
材料签订购销合同提供采购货款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担保的情形,也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没有发现侵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检查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规
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
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本 205,35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17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535,200.00 元(含税)。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是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而制定,有利于维
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发布定期公告 4 份,临时公告 71 份。我们认为,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
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
出发,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有关规
定,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公司进一步地强
化内控体系建设和持续的优化,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
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并得到有效
执行和实施。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
 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相应制定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
 则。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均认真参与专
 门委员会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加强与董事长、管理层、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以
 及公司审计部门的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和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
 专业支持。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
 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在公司的配合支持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勤勉
 的精神,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

                                 18
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19
议案四: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概述如下:
    一、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0 年度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天安
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主要业绩指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                    869,214,571.12     868,063,597.70          0.13%



利润总额                       38,848,966.13       3,400,529.57       1042.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8,286,589.10       6,499,062.08        489.11%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6,001,118.15      77,381,141.60        -14.71%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0,988,134.12      -32,286,489.69         4.02%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3,671,498.52      -47,670,684.80       422.36%
量净额



    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元

                                     20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

总资产                       1,474,268,907.42       1,236,555,391.77      19.22%

其中:流动资产                 843,747,386.78         630,252,674.43      33.87%

       非流动资产              630,521,520.64         606,302,717.34       3.99%

总负债                         650,924,644.54         429,654,897.34      51.50%

其中:流动负债                 602,412,949.95         418,000,585.67      44.12%

       非流动负债               48,511,694.59          11,654,311.67     316.2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821,642,812.62         803,891,423.52       2.21%
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1
议案五: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2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 号文)核
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8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4 元/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59.5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626.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33.46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663 号”
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976.99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 488.64 万元,销户转回基本户
金额 245.1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0.00 万元,现金管理余额
人民币 0.00 万元,余额总计人民币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

                                    23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
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开设的账号 757900037610988 募集资金专户
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
管理,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行开设的账号
392100100100120547 募集资金专户和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的
账号 9550880096152400150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及 2020
年 9 月 8 日分别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使用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
 安徽天安                                    392100100100120547       已销户
            行
 安徽天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9550880096152400150      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4,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0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预期年
                                                                         2020 年
序号   受托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期限   化收益
                                                                       12 月 31
                                                               率(%)
                                                                         日余额
       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薪加薪                      2019-12-20
       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2.6 或
 1              16 号”人民币结构            800.00       至                0.00
       公司佛山                     收益型                          3.54
                     性存款                            2020-4-3
         分行
                   合计                      800.00            -            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5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
建设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
节余募集资金 244.87 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
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银行余额合计人民币
245.11 万元已转至基本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26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359.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9.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976.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现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1)                    金额(2)                                           期
                    (如有)                                                                       =(2)-(1)   =(2)/(1)                                                        化
1、环保装饰材料建
                    不适用      23,500.00    不适用    23,500.00          -3.48   23,789.22              289.22       101.23      2019 年底         注1            注1            否
设项目(注 2)
2、研发中心建设项
                    不适用       4,500.00    不适用     4,500.00        743.24      4,454.31             -45.69        98.98     2020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4,733.46    不适用     4,733.46          0.00      4,733.46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32,733.46     ——     32,733.46        739.76    32,976.99              243.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7年9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44,057,916.30元置换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681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预计在投产第三年达到 100%产能,达产年营业收入 50,300 万元、净利润 6,054.53 万元。该项目于 2019 年底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达产,
       因此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2、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789.22 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孽息人民币 289.22 万元。另本期收回供应商退还的前期设备预付款 3.48 万元,作
       冲减募投项目支出处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议案七: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同时,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9
议案八: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组织编
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30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
履行审计职责。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