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发展,公司采购的各类固定资产等品类增加,原来的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残值率与目前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不能完全匹配,为
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反映公司产品的真实成本,公司拟对
新增的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10 年 10% 9%
电子设备 5年 10% 18%
运输工具 5年 10% 18%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5-20 年 5-10% 4.5-19%
电子设备 3-10 年 5-10% 9-31.67%
运输工具 3-10 年 5-10% 9-31.67%
其他设备 3-10 年 5-10% 9-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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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由于公司本年度预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具体数量及金额无法准确预估,此项会
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也无法准确估计。但
此次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修改,只是在对固定资产小类细化的基础上进行的微调
以及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定义,故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
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
性,更好地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真实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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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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