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修订说明2021-06-04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19 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
案,详见 2021 年 3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天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
公函【2021】0494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针对二次问询函中
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同时按照二次问
询函的要求对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
充。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已在 重组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之“ 五、本次交易 不构成 重
组 上 市”,以 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中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本次交
易是否可能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
1
2、公 司 已 在 重 组 预 案 “ 第 四 节 交 易 标 的 情 况 ” 之 “ 四 、 标 的 公 司
主要财务数据”之“(八)标的公司会计差错情况及会计师就核实标的公
司财务真实性实施的主要程序”中补充披露关于标的资产财务报告是否
存在会计差错,本次审计过程中,会计师就核实财务真实性采取了哪些
措施。
3、公 司 已 在 重 组 预 案 “ 第 四 节 交 易 标 的 情 况 ” 之 “ 四 、 标 的 公 司
主要财务数据”之“(九)标的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加强标的公司内部控制、财务规范性拟采取的措施”中补充披
露关于标的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及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就加强标的公司内部控制、财务规范性拟采取的措施 。
4、公 司 已 在 重 组 预 案 “ 第 五 节 交 易 标 的 评 估 作 价 情 况 ” 中 补 充 披
露关于标的公司审定数据与前次重组预案数据的差异是否会对本次交易
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 。
5、公 司 已 在 重 组 预 案 “ 第 九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之 “ 八 、 上 市 公 司
对标的资产及其核心人员的管控措施”中补充披露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
在管理层控制的情况,公司通过采取相关措施,交易完成后能否实际控
制标的资产;合作公司的章程中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权的相关安排;就实
现对标的资产、合作公司经营、财务等的有效控制拟采取的进一步措
施。
公司相应对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