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零二一年六月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 位 :亿 元 序号 项 目 名称 项 目 投资 总额 拟 使 用募 集资 金金 额 收购石湾鹰牌、东 源鹰 牌、鹰牌 1 5.20 2.10 贸易、鹰牌科技 各 66%股权 2 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 行贷款 0.90 0.90 合计 6.10 3.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 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 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 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收购石湾鹰牌、东源鹰牌、鹰牌贸易、鹰牌科技 各 66%股权项目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石湾鹰牌、东源鹰牌、鹰牌贸易、 鹰牌科技各 66%股权项目,收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鹰牌集团持有的石湾 鹰牌、东源鹰牌、鹰牌贸易、鹰牌科技各 66%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未持有四家标的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四家标 的公司各 66%股权,四家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对价全部以现金支付 ,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亦不涉 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及募集配套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东源鹰牌基本信息 东源鹰牌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河源市东源鹰牌 陶瓷有 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1625692471961Q 注册地址 东源县骆湖镇骆 湖村黄 泥塘 主要办公地址 东源县骆湖镇骆 湖村黄 泥塘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 资) 法定代表人 林伟 注册资本 1,666.67 万 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19 日 开发、设计、生产及经营陶瓷玻化砖、抛光砖、墙地砖、各式陶瓷 装饰砖、卫生洁具、淋浴系列;橱柜、水暖配件的生产、加工及销 经营范围 售;陶瓷机械设备生 产 ;陶瓷生产原料(不含 开采)、新型建筑材 料 的加工、制造及 销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 股权情况 鹰牌集团持有 100%股权 ,石湾镇街道办 事处为 其实际控制人。 2、石湾鹰牌基本信息 石湾鹰牌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佛山石湾鹰牌陶 瓷有限 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600617586216L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 湾镇跃 进路 2 号 B 座十层 主要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大 江路鹰 牌科技大厦一、 二、三 、五、六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 资) 法定代表人 林伟 注册资本 43,000.00 万 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5 年 9 月 29 日 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 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 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 经营范围 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 产 、 加 工 及 销 售 。( 以 上 生 产 、 加 工 、 制 造 项 目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 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 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 内装饰材料。房 屋及土 地租 赁;货物运 输代理 服务,对工业园 区的投 资、建设、管理 ;商业 综合体管理服务 ;物业 管理;停车场管 理。 股权情况 鹰牌集团持有 100%股权 ,石湾镇街道办 事处为 其实际控制人。 3、鹰牌科技基本信息 鹰牌科技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佛山鹰牌科技有 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60456259527XC 佛山市禅城区石 湾小雾 岗园林陶瓷厂 内 11 号 自编 201-9 室 (住所申 注册地址 报) 广东省佛山市季 华西路 68 号中国陶瓷 产业总部 基地西区 C 座 03、 主要办公地址 05 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 股的 法人独 资) 法定代表人 林伟 注册资本 1,000.00 万 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0 年 9 月 10 日 研发、设计、销售:瓷砖、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灯具、家 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 货物运输代理服 务;对 工业园区的投资 、建设 服务;企业管理 服务; 经营范围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屋及土地租赁;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 股权情况 鹰牌集团持有 100%股权 ,石湾镇街道办 事处为 其实际控制人。 4、鹰牌贸易基本信息 鹰牌贸易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佛山鹰牌陶瓷贸 易有限 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604562595288C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小 雾岗南 园林陶瓷厂内 5 号楼四 层 403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大 江路鹰 牌科技大厦四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 资) 法定代表人 林伟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 民币 成立时间 2010 年 9 月 27 日 销售: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原 经营范围 料及产品(不含危险 化 学品)、机电产品、金属 材料、环保设备 、建 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筑防水材料、装饰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工艺品、不锈钢制 品、铝合金制品、五金交电、健身器材、游乐设备、橡胶地垫、电 瓶车、电动车、钢塑复 合管、PVC 管、标识标牌、广告灯箱、油漆、 涂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颜料;互 联网接入 及 相关服务,信 息系统 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除外 );货物 运输代理服务。 股权情况 鹰牌集团持有 100%股权 ,石湾镇街道办 事处为 其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所示: 佛山市禅城区华盛建业 0.30% 佛山市宏裕资产 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有限公司 99.70% 100.00% 100.00% 佛山市澜石房地产综合 开发总公司 100.00% 佛山市石湾镇房地产综 合开发总公司 100.00% 佛山市石湾镇物业投资 管理公司 100.00% 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100.00% 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河源市东源鹰牌 佛山石湾鹰牌陶 佛山鹰牌陶瓷贸 佛山鹰牌科技有 陶瓷有限公司 瓷有限公司 易有限公司 限公司 51.00% 鹰牌陶瓷(肇庆 市)有限公司 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鹰牌集团持有鹰牌贸易、鹰牌科技、东源鹰牌、石湾鹰牌各 100%股 权,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鹰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石湾镇街 道办事处。 有关标的公司控股股东鹰牌集团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天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 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2、公司章程中可 能 对本次重组产 生 影响的主要内 容或相关 投资协议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重组产生影 响的特别内容。 3、原高管人员的安排 本次重组后,标的公司原高管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 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规范性文件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4、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 (四)标的公司的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1、东源鹰牌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东源鹰牌 无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 2、石湾鹰牌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石湾鹰牌拥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三家分公司,相 关信息如下: 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鹰牌陶瓷(肇庆市)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鹰牌陶瓷(肇庆 市)有 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1283MA55NPRQ9Y 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宋隆工业园广东陶一郎陶瓷有限公司内 注册地址 办公大楼首层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 司 法定代表人 林伟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 售:陶 瓷制品。 (2)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 限公司季华分公司 公司名称 佛山石湾鹰牌陶 瓷有限 公司季华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6000553930083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江 湾二路 34 号 1-3 号 楼 负责人 林伟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13 日 销售隶属公司生 产的陶 瓷墙地砖等陶瓷 制品、卫生洁具、水暖 经营范围 配件、橱柜。 (3)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鹰牌陶瓷厂 公司名称 佛山石湾鹰牌陶 瓷有限 公司鹰牌陶瓷厂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600055393016X 佛山市禅城区青 柯蟹螃 岗 1 号厂内一至 二十一 幢、二十三至二 注册地址 十七幢 负责人 林伟 成立时间 2012 年 6 月 18 日 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 式 高级陶瓷装饰砖 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 经营范围 的生产、销售;陶瓷器 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 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 料及釉 料加工制造,水 暖配件,厨柜的 生产、 加工及销售。 (4)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大江分公司 公司名称 佛山石湾鹰牌陶 瓷有限 公司大江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604MA52DDP380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张 槎大江 路 268 号之二 负责人 林伟 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成立时间 2018 年 10 月 19 日 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 式 高级陶瓷装饰砖 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 经营范围 的销售;水 暖配件,厨 柜的销售。销售:五 金 制品、灯具 、家 具、卫生洁具、家用电 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 品、室内装饰材 料。 3、鹰牌科技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鹰牌科技无下属子公司,拥有一家分公司,相关 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佛山鹰牌科技有 限公司 中国陶瓷产业总 部基地 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40604MA55FH64XM 广东省佛山市季 华西路 68 号中国陶 瓷产业总部 基地西区 C 座 注册地址 03、05 栋 负责人 林伟 成立时间 2020-10-26 一般项目:建筑陶瓷 制 品销售;卫生陶瓷制 品 销售;建筑装饰 经营范围 材 料 销 售 ; 家 居 用 品 销 售 ; 灯 具 销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不 得 超 出隶属企业经营 范围)。 4、鹰牌贸易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鹰牌贸易无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 (五)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标的公司致力于高品质建筑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 瓷质无釉砖、瓷质有釉砖两大类别,主要包括抛光砖、抛釉砖、仿古砖等, 广泛应用于写字楼、政府机关、星级酒店、文教体卫建筑等公共建筑及住 宅建筑装修装饰。 标的公司系鹰牌集团目前从事建筑陶瓷业务的全部经 营主体,涵盖采 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业务环节。标的公司多年来深耕建筑陶瓷行 业,具备完善的业务体系和销售渠道,拥有“鹰牌”、“鹰牌 2086”、“华鹏” 三大陶瓷品牌以及开展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其中:( 1)东源鹰牌是 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标的公司的制造和研发基地;( 2)石湾鹰牌主要经营“鹰牌”和“鹰牌 2086” 两大品牌的瓷砖产品;(3)鹰牌科技主要经营“华鹏”品牌的瓷砖产品;(4) 鹰牌贸易主要负责标的公司 部分瓷砖产品的海外推广和销售。 标的公司在业务、销售渠道、品牌等方面,不存在对鹰牌集团及其实 际控制人的重大依赖,其主营业务能 够长期独立、稳定开展。 2、主要经营模式 标的公司采用自行生产与委托 OEM 厂商加工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中高 端 建 筑陶瓷产品; 通过 “直销+经销”渠道 进行销售, 其中直销 模式 包括 工程销售模式、直营零售模式、网络销售模式等,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进 行销售;标的公司主要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陶瓷 产品实现盈利。 3、核心竞争力 (1)品牌优势 鹰牌陶瓷拥有四十多年 发展历史,是中国陶瓷著名品牌。 四家标的公 司系目前鹰牌集团旗下从事建筑陶瓷制品的全部经营主体,拥有“鹰牌”、 “鹰牌 2086”、“华鹏”三大知名建陶品牌,曾获得“ 2020 中国陶瓷﹒杰 出品牌贡献奖”、“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十大品牌 ”、“陶瓷领军品牌”、“大理 石瓷砖金奖”、“中国建陶老字号品牌 ”等众多荣誉奖项,并连续多年参加陶 瓷行业极具知名度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展会。鹰牌陶瓷较多应用于高端项目 和地标建筑,品牌文化内涵丰富,经过多年的精心运营,品牌知名度和美 誉度不断提升,具备强大的品牌优势。 (2)营销渠道优势 标的公司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主要面向 工程客户、零售客户等进行销售,经销模式下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通过 在建陶行业多年的深耕细作,标的公司积累了 龙光集团、绿地集团、中南 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建设集团、中梁地产集团等一批大型工程客户,并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 网络和众多品牌展厅,具备明显的营销渠道优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展厅数量、面积和经销商数量快速增长,具体 如下: 项目 2020 年 度 2019 年 度 直营店/展厅数量( 家) 1,101 730 直营店/展厅面积(万 平 方米) 27.90 21.76 经销商数量(家 ) 1,038 850 如上表所示,2019-2020 年度,标的公司直营店 /展厅数量由 730 家增 长至 1,101 家,直营店/展厅面积由 21.76 万平方米增长至 27.90 万平方米, 经销商数量由 850 家增长至 1,038 家,终端网络增长态势良好,营销渠道 优势愈发明显。 (3)产品优势 多年的行业积淀铸就了标的公司强大的产品开发设计能力。标的公司 能够快速将创意设计、技术成果转化为新工艺、新风格的系列产品,形成 丰富的产品线。标的 公司善于把握时代脉搏,能够针对细分市场需求快速 进行原创设计开发。从之前的渗花砖、大规格瓷砖、弧 面砖,到如今顺应 文化自信潮流的水墨京砖、青 花瓷系列,以及符合现代审美的柔光砖系列 等,标的公司不断推陈出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具备强大的产品优势。 (4)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优势 标的公司始终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建筑陶瓷制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和 积累,组建了一支产品和工艺开发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并建立了一套科 学、严密、高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标的公司凭借深厚的工艺技术和质量控 制水平,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的同时,亦不断 开发新工艺、 新产品。 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标的公司曾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2019 年度广东陶瓷标准化示范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 陶瓷行 业科 技创 新型 先 进企 业 ”、“国家 知 识产权 示范 企业 ”等 众多荣 誉 奖 项,并先后参与了《GB/T4100-2015 陶瓷砖》、《GB/T35153-2017 防滑陶瓷 砖》、《GB/T37798-2019 陶瓷砖防滑性等级评价》、《T/CBCSA 21-2020 地面 用陶瓷砖》等多个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具备明显的工艺技术和质 量控制优势。 (六)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东源鹰牌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东源鹰牌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48,531.97 45,424.09 负债总额 37,355.94 37,142.48 所有者权益 11,176.04 8,281.61 项目 2020 年 度 2019 年 度 营业收入 34,038.14 24,645.64 利润总额 3,372.91 -1,881.70 净利润 2,894.42 -1,608.19 注:以上财务数 据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 计。 2、石湾鹰牌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石湾鹰牌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114,333.07 110,412.09 负债总额 79,821.85 79,479.13 所有者权益 34,511.22 30,932.96 项目 2020 年 度 2019 年 度 营业收入 120,876.72 112,464.20 1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利润总额 4,229.89 4,079.82 净利润 3,578.25 3,451.24 注:以上财务数 据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 计。 3、鹰牌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鹰牌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2,501.87 1,536.41 负债总额 2,439.41 650.06 所有者权益 62.47 886.35 项目 2020 年 度 2019 年 度 营业收入 5,661.65 - 利润总额 -1,093.47 -133.42 净利润 -823.89 -100.06 注:以上财务数 据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 计。 4、鹰牌贸易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两年,鹰牌贸易 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1,130.11 644.50 负债总额 951.90 420.16 所有者权益 178.21 224.34 项目 2020 年 度 2019 年 度 营业收入 882.85 1,989.16 利润总额 -61.49 8.26 净利润 -46.12 6.20 注:以上财务数 据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 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 计。 1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标的公司的评估作价情况 1、标的公司的评估 根据中联国际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 产基础法对四家标的公司模 拟合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 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四家标 的 公 司 模 拟 合 并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为 45,872.38 万 元 , 评 估 值 为 76,524.84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30,652.46 万元,增值率 66.82%。 2、标的公司的作价 本次交易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 易对方鹰牌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信力公司委托中联国际对四家标的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中联国际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 四家标的公司分别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 如下: 单 位 :万 元 标 的 公司 股 东 全部 权益 评估 值 对 应 66%股权 评 估值 石湾鹰牌 47, 84 0. 46 31, 57 4. 70 东源鹰牌 15, 40 4. 20 10, 16 6. 77 鹰牌科技 1,0 44 .5 9 689 .4 3 鹰牌贸易 327 .4 4 216 .11 合计 64, 61 6. 69 42, 64 7. 02 根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挂牌信息,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石湾 鹰牌 66%股权的转让底价为 38,496.00 万元,东源鹰牌 66%股权的转让底 价为 12,397.00 万元,鹰牌科技 66%股权的转让底价为 842.00 万元,鹰牌 贸易 66%股权的转让底价为 265.00 万元。 根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书面确认,本次 交易将以挂牌底价 进行转让,上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合计为 52,000.00 万元。 1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九)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52,000.00 万元。根据标的公司经 立信会计师审计的模拟合并 数据以及上市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本次交 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单 位 :万 元 项目 资 产 总额 资 产 净额 营 业 收入 标的公司(①) 132,893.10 45,872.38 130,565.48 成交金额(②) 52,000.00 52,000.00 - ①与②中较高者(③) 132,893.10 52,000.00 130,565.48 天安新材(④) 147,426.89 82,334.43 86,921.46 占比(⑤=③/④) 90.14% 63.16% 150.21% 是否超过 50% 是 是 是 注:上表中标的 公司的 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营业收入为鹰 牌 贸易、鹰牌科技、 东源鹰牌、石湾 鹰牌经 立信会计师审计 的模拟 合 并数据。 (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 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 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属于《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 1、本次收购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 主营业务将拓展 至 建陶行 业,未来 36 个月内不存在对原有主营业务进行剥离的计划或其 1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他安排 上市公司主营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薄膜及 人造革 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来持续专注于 环保饰面 装饰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份 额,将上市公司打造为室内全空间装修装饰及汽车内饰环保材料综合服务 商。 标的公司系我国建筑陶瓷制品著名生产企业,专注于高 品质建筑陶瓷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众多品牌展厅,产品广 泛应用于写字楼、星 级酒店、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装修装 饰。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泛家居产业链,本次收购系上市公司在泛家 居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一方面,通过置入标的公司的高品质建陶 产品, 上市公司可以丰富泛家居装饰材料库;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强大的终端销 售渠道将成为上市公司走向 C 端的重要流量端口,上市公司将借助标的公 司的终端渠道打造空间美学生活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空间解决方案。 故此,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拓展至建陶 行业,进 一 步 丰富公司家居装 饰材料产品线,助力 公司向 “环保艺术空 间综合服务 商”转型。上市公司在未来 36 个月内不存在对原有主营业务进行剥离的 计 划或其他安排。 2、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在 36 个月内不会取得上市公司 控制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持控制权稳定 的相 关措施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安排 ①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 东 名称 持 股 数量 (股)持 股 比例 ( %) 股 东 性质 1 吴启超 63,105,600 30.73 境内自然人 1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序号 股 东 名称 持 股 数量 (股)持 股 比例 ( %) 股 东 性质 2 沈耀亮 10,715,755 5.22 境外自然人 3 洪晓明 8,341,028 4.06 境内自然人 4 孙泳慈 7,000,000 3.41 境内自然人 5 陈剑 6,822,357 3.32 境内自然人 6 温丽霞 3,667,833 1.79 境内自然人 7 王进花 3,281,080 1.60 境内自然人 8 林胜伟 3,020,843 1.47 境内自然人 9 梁梓聪 2,900,428 1.41 境内自然人 10 肖在奎 1,966,740 0.96 境内自然人 合计 110,821,664 53.97 - 本次交易为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 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控股权没有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吴启超先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会发生改变 , 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吴启超先生外,上市公司 其余股 东的持股比例较低。 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主要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吴启超先生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30.73%, 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为保持上市控制权的稳定性,吴启 超先生已就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出具了以下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让渡股权、转 让控制权或将本人拥有的天安新材表决权以及董事提名权委托给交易对 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本人将采取措施 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除 已披露的受让条件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情形。 ”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沈耀亮先生、洪晓明女士在上市公司的持股 比例分别为 5.22%、4.06%,分别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 沈耀亮先生和洪晓明女士已就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分 别出具了以下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让渡上市公司股 1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份、转让控制权给交易对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或将本人拥有的天安新材表决 权以及董事提名权(如有)委托给交易对方或其实际控制人。 ” 本次交易前后,吴启超先生持有上市公司的 股份数量不会发生改变, 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吴启超先生外,上市公司其余股 东的持股比例较低。 ③上市公司董事会人员的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于 2021 年 3 月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不存 在交易对方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安排。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 将继续保持稳定,不会因此产生重大变化或影响。 (2)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在 36 个月内不会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鹰牌集团出具了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的说 明: “1、本单位不会在 36 个月内以任何方式取得天安新材控制权。2、 本单位与吴启超先生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受让天安新材 股份、受让天安新材控制权或吴启超先生将其拥有的天安新材表决权以及 董事提名权委托给本单位等会导致天安新材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约定 或安排,亦不存在关于本次交易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情形。 ” 本次交易标的的实际控制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出具了关于上市公司 控制权事宜的说明: “1、本单位不会在 36 个月内以任何方式取得天安新材控制权。 2、 本单位与吴启超先生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受让天安新材 股份、受让天安新材控制权或吴启超先生将其拥有的天 安新材表决权以及 董事提名权委托给本单位等会导致天安新材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约定 或安排,亦不存在关于本次交易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情形。 ” 1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因此,根据交易对方鹰牌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出具 的说明,鹰牌集团和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在 36 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取得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启超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及部分主要股东已就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作 出相关安排,且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在 36 个月内不会以 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有利于保持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 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仍将保持稳定,不会触及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十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2021 年 2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 案》。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相关公司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 竞买相关事宜 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并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 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228 号)。 2021 年 6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等议案。 1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交易对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2020 年 12 月 8 日,鹰牌集团通过股东决定,同意转让其持有的鹰牌 贸易 66%股权、鹰牌科技 66%股权、东源鹰牌 66%股权、石湾鹰牌 66%股 权,同意在取得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后在南方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披露前述转让信息。 2020 年 12 月 25 日,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关于广东鹰牌陶瓷集团 有限公司下属四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禅 石办[2020]51 号),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021 年 3 月 4 日,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关于同 意确认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下 属四家子公司股权资格的批复》(禅石办〔 2021〕8 号),确认天安新材符 合标的公司股权受让资格。 (3)标的公司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12 月 1 日,鹰牌贸易、鹰牌科技、东源鹰牌和石湾鹰牌分别 通过股东决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情形,不涉及发行股份, 无需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或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交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批。 (十二)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3 月 16 日,上市公司与鹰牌集团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的原则,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就鹰牌集团向公 司转让其持有的鹰牌贸易 66%股权、鹰牌科技 66%股权、东源鹰牌 66%股 权、石湾鹰牌 66%股权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在广东省佛山市共同签署了 1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 同(佛山石湾鹰牌陶 瓷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同(河源市东源鹰牌陶 瓷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同(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与鹰牌集团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产权转让的标的 鹰牌集团将所持有的石湾鹰牌 66%股权、东源鹰牌 66%股权、鹰牌贸 易 66%股权、鹰牌科技 66%股权有偿转让给上市公司。 2、产权转让的价格 (1)合同价款:鹰牌集团将上述产权分别以人民币 38,496 万元、12,397 万元、265 万元和 842 万元转让给上市公司。 (2)补充价款:若上市公司违反《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及其所需提供 承诺事项》第三条的相关承诺事项,则需按照承诺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向鹰 牌集团另行支付补充价款。上市公司出具的对应承诺已经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承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天安新 材 料 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 “第十二节 其它重要事 项”之“十、本次交易的竞买条件、设置原因及合理性 ”之“(一)本次交易 的竞买条件”。 3、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 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 交易。 4、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 的履行, 员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在标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不涉及职工安置事 1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宜。本次产权转让交割后二年内,标的企业不得进行大规模裁员(如单个 自然月裁员人数超过公司总人数的 20%和 20 人的孰低值)。 5、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其他事项 经鹰牌集团和上市公司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1)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按照法规及相应合同规定享有或 承担。 (2)针对鹰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标的企业提供的担保,产权交易合 同生效后半年内,双方应 与标的企业的银行债权人协商一致,通过置换担 保或提前清偿等方式,由双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标的企业除为自身所提供担 保以外的担保;如果银行债权人拒绝变更担保人及担保比例,对于鹰牌集 团及其关联企业因为替四家标的公司承担担保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按 66%的比例向转让人及其关联企业赔偿损失。 (3)为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的独立性及规范发展,本次产权 交易合同生效后,鹰牌集团及其关联方在经营中不再对外使用与标的企业 相同的商号(如鹰牌陶瓷、华鹏陶瓷等)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企业商号、 产品、推广等)在对外经营中使用标的企业所拥有的 商标(如鹰牌、华鹏、 鹰牌 2086 等)、专利等知识产权。 (4)本次产权转让交割后,上市公司应积极推进本次转让的四家标的 企业整合及集团化管理。 (5)本次产权转让交割后二年内,以 2020 年为基期,若标的企业年 主营业务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年 净利润同比均保持 10%(含)以 上年增长率,除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情形,标的企业不得单方对 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裁员。 2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经鹰牌集团、上市公司双方约定,本次交易价款采取分期付款的 方式支付。 ①上市公司在公告期间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在本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划转约定无息转付 给鹰牌集团,并在鹰牌集团收到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定金。若因上市 公司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 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上市公司应在保证金发生没收或扣收之日起 3 日内一次补足。 ②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鹰牌 集团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 30%(含保证金)。 ③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再向鹰 牌集团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 50%。 ④剩余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 上市公司提供鹰牌集团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在本次产权交割前,且在本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上市公司应向鹰牌集团付清本次交 易剩余价款,上市公司还须向鹰牌集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期为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交易价款及利息应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 付。 (2)交易价款划转程序 双方同意,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足额服 务费用、 每期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及利息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交易价款(含 保证金)及利息直接无息转入鹰牌集团下列账户,无须双方另行通知。双 2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方在此特别承诺:本条款所涉及的划转指 令是不可撤销的,且无本条款之 外任何附加条件。 7、损益处理事项 经 鹰 牌 集 团 、 上 市 公 司 双 方 约 定 , 本 次 交 易 资 产 评 估 基 准 日 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标的企业自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 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导致的股东权利的增减,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 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8、交易凭证出具、权证的变更及产权交割 (1)交易凭证出具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不少于本次交易价款的 80%、交易双方 足额服务费用、鹰牌集团收到上市公司提供的合法有效担保及鹰牌集团书 面通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2)权证变更及产权交割 经鹰牌集团、上市公司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在下列条件均达成后三 十个工作日内,由鹰牌集团协助标的企业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 续,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①本合同已生效; ②上市公司已按本合同约 定向鹰牌集团支付完毕本次交易应支付的全 部转让价款; ③上市公司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报名时所提交的承诺中的相关事 实均为持续真实、准确且在承诺时间内完成。 (3)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交易合同需经 有关 部门批准生效的,南方产权在交易合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批准 情况出具交易凭证。 2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9、双方的承诺与保证 (1)鹰牌集团向上市公司承诺所转让的产权权属真实、完整,没有隐 匿下列事实: ①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②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③资产隐匿的情形; ④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⑤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2)上市公司向鹰牌集团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 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3)双方均向对方保证,除本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外,签订本合同所 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股东大会表决等在内的一 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4)除根据国家法律、证券监管规定所必须的申报、披露外,未经对 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中的内容。 (5)上市公司作为受让方,承诺知 悉并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南方联合产 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转让标的转让信息公告的要求,履行受让方义 务。 (6)上市公司作为受让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的本转让标的转让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内容。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作出的承诺的,或提交的有 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遗漏或有误导,即构成违 约。 2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 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并有权采取如 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 ①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②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 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 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③ 要 求 违 约 方 赔 偿 守 约 方 因 其 违 约 行 为 而 遭 受 的 所 有 损 失 (包 括 为 避 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 ④违约方因违反本合同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约方; ⑤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2)上市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 付交易价款的,应向鹰牌集团支付 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 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鹰牌集团有权要求上市公司按照本合同交易价 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上市公司承担鹰牌集团及标的企业因此遭 受的损失,同时鹰牌集团有权解除合同,上市公司已交纳的保证金或定金 不予退还,在优先抵扣上市公司应支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各项服务 费用后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划转鹰牌集团用于偿付前述违约金 及鹰牌集团的损失。 (3)针对本合同约定的本合同生效所需的相关审批等程序,自本合同 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上市公司应向鹰牌集团提交明确的时间表,并每周 向鹰牌集团通报进展情况。上市公司应尽快推进完成,如因上市公司故意 或过失的原因造成时间表严重滞后的,鹰牌集团有权解除本合同,上市公 司已支付的保证金将全部赔付给鹰牌集团并不再退回。 (4)上市公司所出具的受让方承诺与事实不符的,或上市公司违反该 等承诺的,鹰牌集团有权没收上市公司已支付的保证金或定金,且有权解 除本合同。并要求上市公司按相关承诺事项的承担违约责任。 (5)特别说明:上市公司充分认识到,在 本次股权交易竞价中,股权 2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交易条件设置和承诺事项,对参与交易的报名数量 及交易价格均产生重大 影响,如果没有这些股权交易条件的设置和承诺事项,实际交易价格完全 可能远远超过现交易价格的,因此,上市公司充分认识到该交易价格与违 约责任中的补缴交易价款之间 的关系,充分认识并完全同意,一旦违约, 按《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及其所需提供承诺事项》及本合同所约定向鹰牌 集团补缴交易价款。 1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 会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 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5)上市公司违反受让方承诺的,鹰牌集团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上市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或解除情形出现的。 本合同需变更,双方必须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报南方联合产权交 易中心留存。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协议,或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 解除通知均需报南方产权交易中心留存。根据本合同一方拥有解除权的, 本合同自该方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另一方之日起解除。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由鹰牌集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3、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订后成立。 (1)如需经下列审批程序,则自完成下列审批等程序之日起生效: ①国家反垄断局审查通过本次产权转让; ②经证券交易所问询并履行完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 (2)如无需经上述审批程序,则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为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公司拟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 0.9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上市公司践行“大家居”战略,亟须完善泛家居领 域的业务和产品布局,并打通 C 端渠道 上市公司近年来发力大家居装饰板块,控股子公司天安集成 通过打造 装配式内装部品部件集成供应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室内装修装饰一站式解 决方案,控股子公司瑞欣装饰专注于高端耐火板、不燃高压树脂等装饰材 料的研发和制造。为了全面践行“大家居”战略,上市公司亟须进一步完善 泛家居领域的业务和产品布局,并打通 C 端渠道。 标的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建筑陶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可以提 供品类丰富的建陶产品。同时,标的公司深耕建陶行业多年,建立了遍布 全国的销售网络和众多品牌展厅。2019-2020 年度,标的公司直营店 /展厅 数量由 730 家增长至 1,101 家,直营店/展厅面积由 21.76 万平方米增长至 27.90 万平方米,经销商数量由 850 家增长至 1,038 家,终端网络增长态势 良好。 2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公司的建陶资产,可以进一步完善其在泛家居 领域的业务和产品布局 ;同时,标的公司拥有的终端渠道将成为上市公司 走向 C 端的重要流量端口。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资本结构, 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4.75%、44.15%、45.19%,呈现上升趋势,未来若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 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同时,考虑到公司资金周转效率、日常经营 付现成本、费用支出等因素,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保有一定量的货币资 金,以组织原材料的采购、产 品生产、支付人员工资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募集 不超过 3 亿元的资金,其中不超过 9,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 金充足,并有效地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 低财务风险,为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大股东计划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彰显大股东对于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及支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体现了其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及支持,有利于保障公 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注入,公司将用于支付收购 优质建陶资产的部分交易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上市公司在泛家居领域的 业务将进一步延伸,经营规模、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抗风险 能力进一步 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 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偿债 能力增强,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 足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 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 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 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 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 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 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上市公 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完成后,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 增强上 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募集资金的运用 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总额将会同时增 加,公司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 财务风险。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在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的即期 回报造成一定 摊薄,但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经营效益,提升公司的 盈利空间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七、可行性分析结论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在泛家居领域的业 务得到进一步延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偿 债能力增强,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满足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必要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