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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预计发生的 2021 年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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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 年原预 2021 年增加     2021 年全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关联交                    计金额(元) 预计金额       预计交易金     2021 年 8 月 30 日与
           关联方名称
易类别                                   (元)         额(元)     关联方累计已发生
                                                                     的交易金额(元)
向关联     上海永超新
方销售     材料科技股      200,000.00    200,000.00     400,000.00            138,229.65
  商品     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     上海永超新
方采购     材料科技股     4,700,000.00 5,300,000.00 10,000,000.00           4,945,319.84
  商品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900,000.00 5,500,000.00 10,400,000.00           5,083,549.4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盈路 1288 号
         法定代表人:洪晓冬
         注册资本:3820 万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09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真空镀铝材料、镭射防伪材料、薄膜复合
  装饰材料、光学薄膜材料;纺织品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覆膜玻璃的销售;
  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03,548,094.66 元,净资产为
  156,943,865.51 元,净利润 9,337,853.67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超新材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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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
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
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
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有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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