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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以电
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德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运控电子 99.5345%股权的议

     案》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
有效,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运控电子 99.5345%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收购运控电子 99.5345%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交易定价具有公平合理性,顺应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利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步进电机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对双方的步进电机资源
进行整合,发挥协同效应,优化市场结构,有利于公司更好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运控电子 99.5345%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