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分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与控股子
公司上海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自控”)分别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重新认定并于近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批准机关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上海市财政
1 鸣志电器 GR201731000805 2017.10.23 三年 局、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上海市地方
税务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上海市财政
2 鸣志自控 GR201731000904 2017.10.23 三年 局、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上海市地方
税务局
公司于 2007 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08 年、2011 年、2014
年通过复审,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鸣
志自控于 2007 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08 年、2011 年、2014 年
通过复审,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均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与鸣志自控可连续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证书的取得是对公司技术实
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行业
竞争力。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 2018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