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
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
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 2018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常建鸣、傅磊、刘晋平、
常建云就相关议案回避行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
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是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
行的,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7 年度,本公司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 11,586 万元。包括向关联
方采购商品 6,734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4,307 万元,水电费收入 110 万元,
场地租赁收入 260 万元;向关联方支付场地租金 176 万元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7 年 2017 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
采购 3,000 2,938
上海鸣志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00 235
及其控股子公司 水电费收入 130 110
出租收入 286 252
采购 200 159
上海鸣志派博思自动化技术
销售商品 200 144
有限公司
出租及服务收入 8 7
Immobiliare Italiana SRL 承租租金 45 42
J&C Management Group LLC 承租租金 79 74
上海博纳鸿志精密轴承制造
采购 2,820 2,604
有限公司
常州精锐电机电器有限公司 采购 1,050 1,03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销售商品 4,000 3928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常建鸣 承租租金 54 52
傅磊 承租租金 12 8
合计 12,184 11,586
3.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18 年度,本公司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6,853 万元。其中:向关联
方采购商品 5,66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10,440 万元,水电费收入 120 万元,
场地租赁收入 225 万元;向关联方支付场地租金 199 万元; 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200 万元,支付利息 9 万元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7 年 2018 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采购 2,938 4,200
上海鸣志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35 400
及其控股子公司 水电费收入 110 120
出租收入 252 220
采购 159 60
上海鸣志派博思自动化技术
销售商品 144 40
有限公司
出租及服务收入 7 5
Immobiliare Italiana SRL 承租租金 42 50
J&C Management Group LLC 承租租金 74 80
上海博纳鸿志精密轴承制造
采购 2,604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常州精锐电机电器有限公司 采购 1,033 1,400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销售商品 3,928 10,000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常建鸣 承租租金 52 58
傅磊 承租租金 8 9
资金拆入 0 200
上海鸣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 9
合计 11,586 16,845
二、 关联关系和主要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关系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法人和
自然人发生的购买和销售商品等的交易。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
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由上述第 1 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3. 由《股票上市规则》第 10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公司关联
法人。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
然人:
1.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主要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 上海鸣志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3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鸣嘉路 168 号 1 号楼 101、201 室
经营范围:生产仪用接插件及线束、开关组件,打印头及打印引擎装臵,销
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及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精密仪器及
零配件、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
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生产仪用接插件及线束、开关组件,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
进出口。
上海鸣志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上海鸣志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下属子公司,上海鸣志马特里斯打印设备有限公司,鸣志精
密制造(太仓)有限公司和太仓鸣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2. 上海鸣志派博思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鸣志派博思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75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鸣嘉路 168 号 2 号楼 337 室
经营范围:生产单轴工业机器人、多轴工业机器人,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
品同类商品、机电设备及其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
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鸣志派博思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派博思公司)是公司与 ACT WORLD
LIMITED 的合营企业。2018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与上海鸣志派博思自动化
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ACT WORLD LIMITED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
自有资金出资受让 ACT WORLD LIMITED 所持上海鸣志派博思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的 25%股权,支付对价为 500,000 美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
持有派博思公司的股权将由原来的 50%变更为 75%。派博思公司将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3. J&C Management Group LLC
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9 日
股 东:常建鸣持有 100%股权
住 所:美国伊利诺伊州埃尔姆赫斯特市西怀特大道 539 号
(539 West Wrightwood Avenue Elmhurst Illinois 60126)
经营范围:伊利诺伊州有限公司法准许的全部合法交易
主营业务:房屋租赁
4. Immobiliare Italiana SRL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 万欧元
实收资本:1 万欧元
股 东:常建鸣持有 100%股权
住 所:意大利莱科市(Merate(LC)Via Statele 11/E。)
经营范围:(a)购买、销售、进口和出口产品,交易和代理机械部件、电子
机械产品和电子产品,诸如轴承球窝接头,轴承滚珠,电机,步进发动机,
电源器,变压器,扬声器,开关,通用机械产品、电子机械产品、电子电器
产品中的开关和部件;(b)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性服务,及需要专门注册
之外的业务。
主营业务:房屋租赁
5. 常建鸣和傅磊
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方。
6. 上海博纳鸿志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梁生之曾间接持有上海博纳鸿志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2016 年 12 月已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2018 年起,公司
与上海博纳鸿志精密轴承有限公司的交易,将不作为关联交易处理。
7. 常州精锐电机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刘晋平的兄弟为常州精锐电机电器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
司与常州精锐电机电器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8.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陆建忠于 2015 年 3 月被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聘为独立董事,因此公司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起,陆建忠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将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
务,因此公司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不再有
关联关系。
9. 上海鸣志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
三、 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
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提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线束、轴承、线性
模组、电动缸产品及其他产品,向关联方出售电机及其他产品,提供水电服务,
以及厂房租赁,向关联方支付办公场地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
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参照行业惯例制定和执行。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五、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线束等材料,充分利用了关联公司专业优势,控制了公司的生
产成本,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充分利用关联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有利于提高产
品的市场占有率。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等,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场地资源,也能充分利用关联方
交货及时的优势。
向关联公司支付办公场地租赁费,可以长期控制公司销售部门的运营成本。
本提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
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
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不大,不构成较大依赖,上市公司独
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