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8-05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APPLIED MOTION PRODUCTS, INC. 部分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出资合计不超过 30 万美元,分别受让 John D. Mullen 和 Lori A. Mullen(John Mullen 和 Lori Mullen 信托的受托人)、James Scott Blincoe 和 Gretchen Carlock Blincoe(James Blincoe 和 Gretchen Blincoe 信托的受托人) 等共 5 名股东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APPLIED MOTION PRODUCTS, INC. 的 0.317%、0.317%、0.315%、0.050%、0.001%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 计持有 AMP 公司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鸣志电器”)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APPLIED MOTION PRODUCTS, INC.部分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 , 合 计不 超过 30 万 美 元 , 分别 受让 公 司控 股 子 公司 美国 APPLIED MOTION PRODUCTS, INC.(以下简称“AMP 公司”)股东 John D. Mullen 和 Lori A. Mullen(John Mullen 和 Lori Mullen 信托的受托人)、James Scott Blincoe 和 Gretchen Carlock Blincoe (James Blincoe 和 Gretchen Blincoe 信托的受托人)、Kenneth S. Kordik 和 Patsy P. Kordik(Kenneth Kordik 和 Patsy Kordik 家庭信托的受托人)等共 5 名股东(以下简 称“AMP 其他股东”)分别持有的 AMP 公司的 0.317%、0.317%、0.315%、0.050%、 0.001%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 大法律障碍。 (二) 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APPLIED MOTION PRODUCTS, INC.部分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John D. Mullen 和 Lori A. Mullen(John Mullen 和 Lori Mullen 信托的受托 人) John D. Mullen,美国籍自然人,Lori A. Mullen,美国籍自然人。John D. Mullen 和 Lori A. Mullen(John Mullen 和 Lori Mullen 信托的受托人)持有 AMP 公司 8,505 股股份,占 AMP 公司股份比例 0.317%; (二) James Scott Blincoe 和 Gretchen Carlock Blincoe(James Blincoe 和 Gretchen Blincoe 信托的受托人) James Scott Blincoe,美国籍自然人,Gretchen Carlock Blincoe。James Scott Blincoe 和 Gretchen Carlock Blincoe(James Blincoe 和 Gretchen Blincoe 信托的受托人)合计 持有 AMP 公司 8,500 股股份,占 AMP 公司股份比例 0.317%; (三) Kenneth S. Kordik 和 Patsy P. Kordik(Kenneth Kordik 和 Patsy Kordik 家庭 信托的受托人) Kenneth S. Kordik,美国籍自然人,Patsy P. Kordik,美国籍自然人。Kenneth S. Kordik 和 Patsy P. Kordik(Kenneth Kordik 和 Patsy Kordik 家庭信托的受托人)合计 持有 AMP 公司 8,434 股股份,占股份比例 0.315%; (四) Jeffrey Kordik 男,美国籍自然人,持有 AMP 公司 1,343 股股份,占股份比例 0.050%; (五) Steven Kordik 男,美国籍自然人,持有 AMP 公司 33 股股份,占股份比例 0.001%; 三、 交易标的概况 (一) 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APPLIED MOTION PRODUCTS, INC. 成立时间: 1978 年 5 月 26 日 住 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沃森维尔市韦斯里奇道 404 号 (404 Westridge Drive Watsonville,CA 95076) 公司总裁: Don Macleod 授权股本: 1,000 万股(普通股) 已发行股本:2,681,475 股(普通股) 主营业务: 电机和电机驱动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运营情况: AMP 公司在步进电机及控制系统、伺服电机及控制系统、运动控制器 等领域掌握了先进的技术和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将高精度驱动技 术、复杂轨迹控制技术、误差补偿技术、振动噪音控制技术、网络总 线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应用于信息化、工业自动化、医疗/ 生命科学、实验室仪器等领域。通过创新性解决方案,AMP 公司特别 为非常规需求的客户提供可靠的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二) 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AMP 公司的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654,660 99 John D. Mullen 和 Lori A. Mullen 2 (John Mullen 和 Lori Mullen 信托的 8,505 0.317 受托人) James Scott Blincoe 和 Gretchen 3 Carlock Blincoe(James Blincoe 和 8,500 0.317 Gretchen Blincoe 信托的受托人) Kenneth S. Kordik 和 Patsy P. Kordik 4 (Kenneth Kordik 和 Patsy Kordik 家 8,434 0.315 庭信托的受托人) 5 Jeffrey Kordik 1,343 0.050 6 Steven Kordik 33 0.001 合计 2,681,475 100 本次股权转让后,AMP 公司的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681,475 100 合计 2,681,475 100 John D. Mullen 和 Lori A. Mullen(John Mullen 和 Lori Mullen 信托的受托人)、 James Scott Blincoe 和 Gretchen Carlock Blincoe(James Blincoe 和 Gretchen Blincoe 信托的受托人)、Kenneth S. Kordik 和 Patsy P. Kordik(Kenneth Kordik 和 Patsy Kordik 家庭信托的受托人)等共 5 名股东持有的 AMP 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三) 交易标的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AMP 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285,611.57 36,816,286.30 负债总额 12,884,884.32 15,611,974.35 净资产 22,400,727.25 21,204,311.95 项目 2018 年 1 月至 3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9,783,081.78 79,585,885.51 净利润 1,196,415.30 4,665,107.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96,415.30 4,665,107.58 上述 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 月至 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收购 AMP 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的出资总金额为合计不超过 30 万美元。 本次交易标的定价是以公司与 AMP 其他股东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共同签署的《股权 购买协议》,其中约定:AMP 剩余 1%的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交易双方商定日期连续往 前推算 12 个月内所对应的 AMP 的年化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 8 倍、减去鸣志电 器为第一阶段股权收购已支付的金额、再扣除在第二阶段股权收购结束日 AMP 支付 给相关员工的与公司股权出售有关的奖金而确定。约定的 8 倍 EBITDA 是经过公司 与 AMP 其他股东公平、合理、审慎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欧美 资本市场正常的并购定价区间范围之内,因此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不存在损害相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14 年 5 月,公司完成对 AMP 公司 99%的股权收购以来,公司子公司上海 安浦鸣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浦鸣志”)与 AMP 公司在业务划分进行 了内部合理整合,有效推进了双方的共同发展。AMP 公司以前沿技术研发为主,重 点开发北美市场;安浦鸣志以集成产品开发、生产为主,重点开发国内市场及新兴 市场;安浦鸣志与 AMP 公司协同发展。收购后,公司控制驱动系统取得长足发展, 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国内市场驱动器研发、制造的主要生产商。安浦鸣志与 AMP 公 司的营业收入合计获得较大增长,2017、2016 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幅 均在 30%以上。 本次收购 AMP 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有利于实现公司统一管理下的高效运作, 对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的业务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