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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3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任期届满前离
职)、独立董事黄河先生、董事傅磊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陆建忠先生担任。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增补独立董事张新接替陆建忠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独立董事张新先生、独立董事徐宇舟先
生、董事傅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次数    召开时间        届次                            议案
 1     2018.03.29    二届七次     1.《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度跟踪》
                                  1.《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2     2018.04.11    二届八次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     2018.04.27    二届九次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18.08.27    二届十次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18.10.26    二届十一次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三、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聘任建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
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履行
职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承担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在 2019 年度继续聘用众华做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
    鉴于众华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了
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向董事会提议聘用众
华做为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众华就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协商时间安
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在众华出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2018 年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众
华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
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费为 8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众华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
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
成。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