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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9-052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
    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新永恒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42,959,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26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永恒公司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
    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于本
    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进行),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6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比例将相应调
    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新永恒公司                     42,959,956        10.3269%    IPO 前取得:42,959,956 股
              一大股东

注:1.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公司发行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股东在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披露日期
                                            2018/8/13 ~                   2018/7/21 、
新永恒公司       3,060,044     0.7356%                       12.20-14.30
                                            2019/9/11                      2019/2/22
                                            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新永恒 不超过: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19/11/5 按 市 场 公 司 首 次 公 经营需
公司      4,160,000 1%      持, 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要
          股                4,160,000 股  2020/2/3          并上市前发
                            大宗交易减                      起人股份及
                            持, 不超过:                   发行上市后
                            4,160,000 股                    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注: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鸣志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鸣志电器股份,也不由鸣志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
         每年本公司减持鸣志电器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鸣志电器股份总额的 25%(不包
   括公司上市后增持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新永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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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新永恒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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