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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4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47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63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
   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
   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7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
第 4670 号《验资报告》。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
            定期型结构
 股份有限                财富定期型结    1,470     1.35-3.70%     3.43-9.39
              性存款
   公司                    构性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动收
   63天                       -            -           -             否
              益型

    注:预计收益为根据预计年化收益率测算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高,风险可控。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
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如下:

 1、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产品。

 2、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
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内容

    2020 年 01 月 19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的资金 1,470 万元,向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主要内容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

    投资起始日:2020 年 1 月 20 日

    投资到期日:2020 年 3 月 23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银行向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
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收益率浮动范围: 1.35%-3.70%
(年化)。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470 万元

    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且期限较短,符合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特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公司购买的理财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方资
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并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
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
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328) 为已上市
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资产总额              258,596.41          246,481.94

             负债总额               61,882.53          61,70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6,613.16          184,672.24

             货币资金               65,048.11          44,689.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11.48          11,382.06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3.9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1,47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
比例为 2.2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金融市场波动风险、管理人管理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及产
品交易中的信用风险影响。公司将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
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7,750        6,340        932.44             31,410
         合计                37,750        6,340        932.44             31,41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7,75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0.43%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5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31,41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590
                        总理财额度                                33,000
    注: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确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为 5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确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为 33,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