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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永恒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1.0625%减少至
   10.0625%。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新永
恒”)的《关于鸣志电器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永恒持有鸣志电器股份 4,602.00 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占鸣志电器总股本的 11.0625%;权益变动后,新永恒共计持有鸣志电器 41,859,956
股,占鸣志电器总股本的 10.0625%。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名称        新永恒公司
 信息披露
          住所        香港九龙官塘巧明街 106 号冠力工业大厦 5 号楼 1 室
 义务人基
          权益变动
 本信息               2020 年 3 月 27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集 中 竞 价 2018/11/15
                                    人民币普
 明细     交易和大          至                 4,160,044 股     1%
                                      通股
          宗交易        2020/3/27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除上述减持外,新永恒持有的股份自上市流通之日起不存在其他减持情形。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共计持有
                               46,020,000        11.0625       41,859,956       10.0625
                  股份
  新永恒
                其中无限
                               46,020,000        11.0625       41,859,956       10.0625
                售流通股

三、 相关说明

(一)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减持计划:2020 年 3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披露了新永恒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减持鸣志电器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000 股,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于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计划披
露以来,新永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8.00 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913%。尚余 3,620,000 股,新永恒将根据前述预披露公告的情况继续实
施。

(三) 新永恒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四) 新永恒本次实施的减持股份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