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27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 第 46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5,073.55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2,238.92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 项目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79,279.00 加: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收益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4,673.47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073.55 其中: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31.71 置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5,041.00 已支付并购常州运控资金总额 21,200.84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减: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31,640.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38.92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2 月 2 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 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1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1)。截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多笔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1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告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截至公告日期,上 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计划投入 已累计投 投入进度 银行手续费 存款利息及 临时补充 购买理财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金额 入金额 (%) 及汇兑损益 理财收入 流动资金 产品 账户余额 控制电机新增产能 1 17,537.00 9,856.96 56.21% 1.85 2,047.74 500.00 9,000.00 225.94 项目 LED 控制与驱动产 2 11,826.00 2,632.35 22.26% 0.33 644.76 3,500.00 6,000.00 338.09 品扩产项目 3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9,503.00 1,383.40 14.56% 0.47 582.71 5,500.00 3,000.00 201.84 北美技术中心建设 4 7,373.00 0.00 0.00% 0.12 777.58 0.00 8,150.00 0.46 项目 美国 0.9 度混合式 5 6,287.00 0.00 0.00% -25.12 598.32 0.00 5,490.00 1,420.44 步进电机扩产项目 收购常州市运控电 6 子有限公司 26,753.00 21,200.84 79.25% 0.00 0.00 5,500.00 0.00 52.16 99.5345%股权项目 合计 79,279.00 35,073.55 44.24% -22.35 4,651.11 15,000.00 31,640.00 2,238.92 注:(1)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控制电机新增产能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金额为44,290万元。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运控电子99.5345%股权的议案》,将控制电机新增产 能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44,290万元中的26,753万元变更为收购运控电子 99.5345%股权。 (2)部分数简单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预计公司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本着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及时、足 额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上述募投项目进度加快而需要 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的核准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操作程 序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 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 及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且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 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确保项目进度。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鸣志电器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也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鸣志电器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因此,安信证券对鸣志电器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