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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3-24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国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次为鸣志国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鸣志国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85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鸣志国贸与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松下中国”)的电子元器件业务的开展,保证自 2021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之间,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就电子元器件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
议(或合同)的履行,鉴于鸣志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就前述事项相
关的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为鸣志国贸以连
带责任的方式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付款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3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 738 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纸板制品、钢铁制品、贱金属工(器)
具、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精密仪器及设备、零
件、附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
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贸易咨询服务,电子商务,自有房屋
租赁。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鸣志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鸣志国贸 100%
股权。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0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178,551.52             236,403,877.19

         负债总额                      99,097,396.26              95,096,178.2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51,081,155.26             141,307,698.99

                              2020 年度 1 至 9 月          2019 年度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2,266,475.54             272,465,443.39

          净利润                        9,773,456.27               7,081,341.14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为鸣志国贸与松下中国,自 2021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
就电子元器件交易相关业务所签订的全部协议(或合同)的付款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本金、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交易项下最后一笔付款业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本金以及因债务人交易中应付而未付货款
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0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鸣志国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
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5,850 万元人民币
和 250 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
率中间价:1 美元对人民币 6.9762 元计算,约合人民币 1,744.05 万元),约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62%;上述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为 7,850 万元人民币和 250 万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人民币 6.9762 元计算,约合人
民币 1,744.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922%;上述担保全部
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