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 20,384,000.0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10.20%,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并主
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公司的在建设项目和补充日常运营资金等事项。
一、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6,401,742.7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5,761,568.51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决定,公司将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6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384,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20%。
2.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0,384,000.00 元(含税),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
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控制电机及其驱动系统、LED 控制与驱动、设备状态管理
系统、电源电控及继电器贸易等五大类别,根据公司 2020 年业务收入结构,公
司控制电机及其驱动系统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74.22%,处于主导地位。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业务归属于“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
2011),公司归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下属的“微电机及其他电机
制造(C3819)”。
控制电机及其驱动系统(控制电机、电机驱动系统、集成式控制系统、通用
伺服系统、传感器等)的使用量与经济发达水平、科技水平、工业自动化水平及
控制电机自身行业技术发展水平有关,主要服务于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金
融设备、医疗仪器、通信、家用电器等诸多下游行业,应用相当广泛。当前,涉
及人们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的众多制造和应用领域在快速变革,技术升级,
新兴行业不断涌现,对运动控制技术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医疗、3C 自动化、电
池装备、太阳能装备、半导体装备、移动服务机器人等公司控制电机及其驱动系
统板块主要下游应用领域正在快速发展。尤其随着 5G 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未来移动设备将成为真正的朝阳产业,具备高功率密度的小、微型控制电机及其
驱动控制系统将会在该市场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正积极布局相关产品
的全球市场。
(二) 公司所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信息化技术应用领域的控制执行元器件及其集成产品的研发和
经营,并在自动化和智能化领域中有所拓展。通过二十余年的积累和沉淀,公
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并购整合已经在核心应用领域掌握了相关行业的关键技术,
并取得优异的经营业绩和显著的市场地位,为今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
础。
公司坚持以全球各行业领先客户的技术需求为导向,主动挖掘客户的需
求,积极快速响应并提供专业的服务以实现客户的期望。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
同时,以深厚的技术底蕴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帮助客户创造可持续的价值,赢得
客户的信任与尊重。公司以技术创新带动企业成长,以技术服务推动产品销
售。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全部建立在其对技术的不懈追求的基础上,引领技术
发展潮流。
公司采取独特的差异化竞争策略,产品应用重点不拘泥于传统领域,而立
足于应用的高技术领域、高附加值领域和新兴市场,通过与国内外主要步进电
机需求商进行广泛磨合与认证,与全球客户之间培养长期、稳定的战略供应
链,充分发挥公司产品的品牌美誉度。
公司布点全球,建立全球销售网络,在全球最主要的工业区设立分支机
构。通过独特的销售模式,将技术、销售和服务直接推送至客户门口。同时通
过并购,持续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整合并完善公司在全球的销售网络,
推进公司品牌影响,快速进入关注市场实现全球销售。
公司目前正处于扩张成长期,坚持在新产品、新应用、新材料、新工艺的
研发上增加投入,积极布局医疗器械和生化分析、太阳能光伏、半导体装备、
5G 移动通信、移动服务机器人等新兴行业,在制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新产品创新研发和新应用领域市场开拓是公司于高技术领域、高附加值领
域和国际新兴市场的立身之本。目前公司业务尚处于成长期,创新性新产品研
发、新应用领域市场开拓和在规划中的新项目建设都需要公司储备和投入大量
的项目资金。
(四)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
公司的在建设项目和补充日常运营资金等事项,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
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可持续回
报。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
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及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占当
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20%,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尚处
于成长期,创新性新产品研发、新应用领域市场开拓和在规划中的新项目建设
都需要公司储备和投入大量的项目资金。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是综
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并结合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制定的,
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的稳
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
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相关现金分红政
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