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06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06 月 09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颂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和相关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相关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
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关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关
价格。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截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均为公司正式在职
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97 名激励对象 427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9 名激励对象 57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0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