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06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06 月 09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
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和相关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所确定的 110 名激励对象中,4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4 人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6.5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
计划的规定对授予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10 人调整为 106 人,
前述人员放弃的权益将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调
整和分配。综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总量不变,仍为 484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告了《鸣志电器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由 8.77 元/股调整为 8.72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7.53 元/
股调整为 17.48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程建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57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此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向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程建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报备和保密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 保证下属公
司资金链安全,公司拟在可提供额度范围内,为子公司鸣志国贸和美国 AMP 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 1,500 万美元的融资担保,用于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办理融资业务。 上述担保具体金额、利率及期限以上述两家子公司与融资
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