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限制性股票 416.50 万股,股票期权 57 万份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公司实行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
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 日分别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3、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关价格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6 月 15 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72 元/股
4、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 93 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 93 名激励
对象授予共计 41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实际授予权 占公告时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益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程建国 董事、财务总监 10 2.40% 0.02%
温治中 董事会秘书 7 1.68% 0.02%
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 91 人 399.5 95.92% 0.96%
合计 416.50 100.00% 1.0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除上述 5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外,本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与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 年 6 月 15 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7.48 元/股
4、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实际授予权益 占公告时公司总股
职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业务及技术骨干人员 9 人 57 100% 0.14%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
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首次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期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其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首次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
3、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40%
行权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30%
行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30%
行权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众会字(2021)第 06731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 93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36,318,800 元,其中,人民币 4,165,000 元计入股
本,人民币 32,153,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 416.5 万股,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2021 年 7 月 19 日,本公司本次授予
57 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鸣志电器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741、0000000742、0000000743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16,000,000股增加至
420,165,000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常建鸣、傅磊共同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
其共同控制本公司表决权比例由授予登记完成前的56.625%变更为授予登记完成
后的56.02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增
证券类别 本次授予前 本次授予后
减(+,-)
(单位:股)
变更前股数 比例 变更股数 变更后股数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0 0% 4,165,000 4,165,000 0.99%
二、无限售流通股 416,000,000 100% 0 416,000,000 99.01%
三、股份总数 416,000,000 100% 4,165,000 420,165,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
型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预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本公司相
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预计 2021 年-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实际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16.50 2998.80 1055.83 1299.48 506.05 137.45
预计 2021 年-2024 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总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数量(万份)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7 69.81 19.85 28.69 16.14 5.14
上述仅为测算数据,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