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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鸣志电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有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鸣志电器”)首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7,745,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98%,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47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将进行相应调
   整)。


   公司于日前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永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新永恒公司                   37,745,746       8.98%    IPO 前取得:37,745,746 股
              一大股东

注:1.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公司发行上
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股东在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披露日期
                                       2020/11/17~
新永恒公司       420,000     0.1010%                   15.35-17.20   2020/10/17
                                       2021/5/6




                                       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新永恒    不超过: 不超过: 大 宗 交 易 减   2022/1/14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 经营需
公司      200,000  0.0476% 持, 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要
          股                200,000 股       2022/4/14          并上市前发
                                                                起人股份及
                                                                发行上市后
                                                                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注: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鸣志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鸣志电器股份,也不由鸣志电器回购该部分股
  份。
     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本公司减持鸣志电器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
  持鸣志电器股份总额的 25%(不包括公司上市后增持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应该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
  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股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以书面方式
  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公司股
  份,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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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新永恒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新永恒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系其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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