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以 8.62 元/股回购注销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4,400 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420,165,000 股变更为 419,860,6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2 年 7 月 26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确认。申报具体方式如
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 168 号
2. 申报时间:2022 年 7 月 2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30-11:30;13:30-17:00)
3.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电话:021-52634688
5. 传真:021-62968703
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