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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鹤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10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勤勉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仲时先生、独立董事简德三及董事王敏
强先生共计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及经验的独立董事吴仲
时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全部成员均具有
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
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每
次会议。
    (一)2018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报告》;
    (二)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聘用以来,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
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
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审
计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与公司需进行的
审计业务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
项。
   5、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沟通或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均要求公司审
计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 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
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资料、翻阅公司相关账
册及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
据真实反映了本年度内各时期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
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
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
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按需有
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审议各项议案,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切实有效地协调了公司的外部审计,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促进公
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将继续本着客观、独立、专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的职权,继续推进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
益,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审计会委员:吴仲时 简德三 王敏强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