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3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仙
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
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
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多年来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
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公
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我们认为遵循
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
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
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本次
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
批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2019 年度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及 2020 年度计划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批准 2020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2019 年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 2020 年度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额度,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按该议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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