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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鹤股份:关于公司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西来宾市人民
 政府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投资项目名称为“来宾市三江口高性能纸基新材料
 产业园项目”。
     2、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
 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
 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3、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
 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目前尚未具体明确投资安排,后
 续将根据公司资金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实施。如遇到公司账面资金紧张的情
 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4、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协议涉及
 的投资项目事项需进一步商谈及履行相应决策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尚具有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
 虑到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也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
    来宾市人民政府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框架协议由公司与来宾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16日在广西来宾市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来宾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内容
    1.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来宾市三江口高性能纸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2)项目选址:来宾市三江口港产城新区兴宾片区
    (3)项目用地:约 5000 亩。
    (4)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00 亿元人民币。
    (5)投资规模及主要内容:
    主投资项目规模:年产 250 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及纤维制备项目。主体项目
包含年产 150 万吨纸浆纤维制备项目(其中化学纸浆 100 万吨,化学机械浆 50 万
吨),年产 100 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纸项目(其中高档食品卡纸 60 万吨,高档装
饰原纸 20 万吨,高档特种纸等 20 万吨),主投资项目及配套的辅助项目分期建
设,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完成投资。
    2.双方职责义务
    (1)甲方职责义务:
   ①甲方负责将项目向自治区申请列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争取自治
区层面的大力支持;
   ②甲方负责落实乙方项目所需的各项政策指标(如能耗、原煤、排污、废气
等);
   ③甲方负责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乙方投资项目
给予优惠待遇;
   ④甲方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理乙方项目建设运营期工作。
   (2)乙方职责义务:
   ①乙方指定旗下专业公司于条件成熟时在当地注册运营公司与来宾市政府或政
府指定单位、公司签署正式合同;
   ②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相关项目进行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端企
业引进,打造全新的新业态、新模式;
   ③乙方在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后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框架协议的落实,负责项目
建设和招商的协调推进工作。
   3.其他事项
   (1)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构成特定承诺,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项,另行
签订具体投资协议,并以具体投资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甲乙双方需签订相关项目落地协议,否则本
协议自动失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来宾市三江口高性能纸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位于广西来宾市三江口港
产城新区。该区域资源丰富,水量充沛,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
优势,适合发展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公司此次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框架
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布局上游产业链,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扩大
公司产业规模,促进内循环经济,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
契合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
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
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也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一)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
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
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二)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
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目前尚未具体明确投
资安排,后续将根据公司资金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实施。如遇到公司账面资
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三)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事项需进一步
商谈及履行相应决策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尚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
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次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尚需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公司签订正式
协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审议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公司将密切关
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