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就具体修订情况公
告如下: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条 资料保存
第三十条 资料保存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
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
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
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
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1 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
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
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
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
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
其它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
托书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三十一条 会场秩序 第三十一条 会场秩序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 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
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 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
2
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 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
部门查处。 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 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
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
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 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
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 处。
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保
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 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
会,并及时公告。 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
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
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
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
告。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