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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鹤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1-2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仙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仙
鹤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5,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250 万张,发
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5,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583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5170 号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以及 2019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2019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 22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122,552                    9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5,000
                    合计                                    157,552                   125,0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结余金额
                                            投资额        投入金额
           年产 22 万吨高档纸基材料
   1                                           90,000          71,345.26           18,654.74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5,000                      -
                 合计                         125,000         106,345.26           18,654.74
注:项目节余金额未包含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储存方式
   称
 仙鹤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                            1209260629200096113                     -                 -
             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公司
 浙江哲
 丰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9260629200096361                     -                 -
 料有限      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公司
 浙江哲
 丰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0900193810107          2,415,104.69        活期存款
 料有限      司衢州分行
 公司
       -            合计                                -      2,415,104.69                  -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未包含理财专户中的余额。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产品持有
 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发行机构      购买日期                  金额     是否到期
                                                    期间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 公   2020 年 12 月
活期存款                                            活期     19,310      否
            司衢州分行               24 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工程尾
款支付期限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节余
资金 195,515,104.69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办理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公司将在质保期限到
期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2 万吨
高档纸基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
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 195,515,104.69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仙鹤股份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仙鹤股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仙鹤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