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9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查,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3、董秘候选人王昱哲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王敏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敏岚
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骆志荣先生、戴贤中先生、李志敏先生、
张家明先生、史君齐先生、王昱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敏岚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王昱哲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子学 吴仲时 杨 旭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