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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鹤股份:仙鹤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 21 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 69 号仙鹤股份有限

   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8,924,5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4.83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敏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92,638,240 98.9504 6,286,345                1.049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新增
 1     对 外 担 保 额 度 42,637,640         87.1508   6,286,345        12.8492          0   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
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颖、刘晓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