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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4-08  

						60376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为周建先生(独立
董事)、周煜女士(独立董事)和王泰松先生组成。报告期内,任效明先生离职,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王泰松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
员。报告期内,陈正生先生离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周
建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且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煜女士担
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1、2015年1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介绍了公司2014
年审计计划和重点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15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15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5年7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资料。
     5、2015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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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协
商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信永中和正式进场审计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信永中和进场后会加强与其沟
通,并且在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认为信永中和
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
求,公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对上述报
告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信永中和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对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度年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中报、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书面审核
意见。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
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
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
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程序,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提议聘请其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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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
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同时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
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
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提前进行了解并
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周煜、王泰松、周建(现任)
                      陈正生、任效明(离任)
     请各位董事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