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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1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隆鑫通
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对公司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
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闲置资产使用率,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交易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
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周煜    江积海   周建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