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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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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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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7CDA3007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编制的《2016
年度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执行
了鉴证工作。

    隆鑫通用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隆鑫通用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隆鑫通用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隆鑫通用2016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



    一、 现金收购股权基本情况

    (一) 现金收购股权方案简介

    根据本公司2015年7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山东丽
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议案》,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7,650万元购买德
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路车业公司”)持有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东丽驰”)的21.89%股权,本公司持有山东丽驰的股权比例由之前的20%增至
41.89%;本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向山东丽驰增资,本公司持有山东丽驰的股权
比例由41.89%增至51%。另外,若山东丽驰2015至2017年度三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合计不
低于人民币310,000万元,则由本公司再补充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股权受让款。

    同时各方约定,山东丽驰截至交割日的未分配利润,由交割日后山东丽驰全体股东按
照其各自持股股权比例享有。本公司2015年7月24日与富路车业公司签订《隆鑫通用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与陆付军等关于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二) 现金收购股权方案的审批情况

    1、2015年7月23日富路车业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富路车业公司将持有的山东丽驰
21.89%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2、本公司2015年7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丽驰新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2、山东丽驰2015年7月24日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富路车业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丽驰
的21.89%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并由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向山东丽驰增资。

    二、现金收购股权实施情况

    (一)现金收购股权作价情况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东丽驰2014年12月31日企业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其
出具的《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信资评咨字[2015]第92
号)确认,山东丽驰2014年12月31日企业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80,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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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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