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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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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含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2018 年,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权,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16 项议案,监事会成员
列席或出席了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的议
案》、《关于调整山东丽驰股权转让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在关联银行进行存贷款
及理财业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暨“隆鑫通用共同成长计划”之第三次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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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五次股东大会和七次董事
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运行规范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忠诚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此外,经审阅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公司的
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股东大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监事会对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
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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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
     监事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核并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
“隆鑫通用共同成长计划”之第三次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暨“隆鑫通用共同成长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公司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发布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
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加强学习,不断
适应新形势,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
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
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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