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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6  

						603766                                          隆鑫通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时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
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对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3、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人员做出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江积海、陈朝辉、陈雪梅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