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66 隆鑫通用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隆鑫通用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关于补充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的 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补充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事项。 独立董事:江积海 陈朝辉 陈雪梅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