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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鑫通用: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0-07-17  

						603766                                         隆鑫通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拟聘任邹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邹莎女士的个人简历等材料,邹莎女士符合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同意公司聘任决定,其任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董事
会召开前,邹莎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江积海    陈朝辉     陈雪梅
                                                          2020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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