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66 隆鑫通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 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机械”)业绩承诺方 案是考虑到疫情影响的客观因素做出的,有利于充分地调动金业机械经营团队的 积极性,有利于减少短期不可抗力因素对金业机械长期发展的影响。本次调整方 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江积海 陈朝辉 陈雪梅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