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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0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66




      202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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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参会须知.................................................................3
会议议程.................................................................4
议案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2
议案3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6
议案4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7
议案5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8
议案6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23
议案7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31
议案8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34
议案9   关 于 重 新 调 整 金 业 机 械 业 绩 承 诺 事 项 暨 2020 年 业 绩 承 诺 延 期 履 行 的 议
案......................................................................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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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隆鑫通用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
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各项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
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
至静音状态。
    五、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申请,经股东大会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
求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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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
5月14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5月14日14:00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C区聚业路116号集团大楼一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会
    二、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士的出席情况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和审议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7、《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9、《关于重新调整金业机械业绩承诺事项暨 2020 年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进行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八、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九、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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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积极推进
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
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经营概况
    2020 年,面对全球“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和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复杂经营环
境,公司紧紧围绕年初董事会制定的“保流量、促体量、提品质、调结构、紧支出、强
品牌”等经营思路,坚持“技术引领、成本领先、全球嫁动”的经营方针,升级摩托车、
通机、商用发电机组等核心业务,继续保持“数一数二”的行业领先地位,总体营业收
入保持了基本稳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4.37 亿元,同比下降 2%,受人民币兑美元升值、
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计提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8 亿元,同
比下降 16.83%;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3.91 亿元,同比下降 17.24%;实现综合毛
利率 16.64%,同比下降 2.69 个百分点(因 2020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在销售费用核算
的运输费用 13,482.02 万元等重新分类调整至营业成本,剔除该因素对营业成本的影响,
2020 年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 1.16 个百分点);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11.91 亿元。
       二、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届满,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
事会,审议了包括 4 次定期报告、对外投资等相关共计 54 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出席了
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具体如
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5 / 4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次会议       1 月 15 日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补充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的议案》
  二次会议       2 月 14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三次会议       2 月 2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四次会议       3月6日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减免金菱车世界租金的议案》
  五次会议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结算和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期后续贷的议案》


                                              6 / 4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六次会议       7 月 16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广州威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次会议       8 月 17 日    《关于本次董事会后股东大会时间安排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次会议       8 月 21 日
                                《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期后续贷的议案》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调整金菱车世界租赁面积的议案》
   九次会议       9 月 23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越南公司生产基地增加投资的议案》

   十次会议       10 月 29 日   《关于公司再次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公司拟增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11 月 7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广州威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12 月 8 日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山东丽驰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12 月 1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关于终止向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12 月 16 日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有效、积极稳妥地
                                                7 / 40
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对聘任公司审计机构、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
配、关联交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过程中,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年度经营情况,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
出建设性意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专门委员会均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
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均无异议事项。


    (五)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司三会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
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按照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规则指引要求,及时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 5 个,进一步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且得到基本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生产经
营活动持续稳定。


    (六)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已制定的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了各项应披露的事项和信息。同时,公司根据最新的《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并严格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发布、资

                                       8 / 40
产重组和重大事项审议期间的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
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维护公司
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和公正。
    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共计发布公告 71 个,上网附件 54 个,积极主动向市场公开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信息,详细披露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信息披
露的公开、透明。


    三、2021 年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中国清洁动力紧相关领域的榜样企业”为愿景,紧紧围绕摩托车及发
动机、通用机械产品、商用发电机组等主营业务,增强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优化产品
结构和业务架构,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价值链提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2021 年工作计划
    公司将以“需求文化、技术引领、产品主义、成本领先、卓越品质、全球嫁动”为
战略控制点,以“双轮驱动+基石铺路”为经营策略,通过推进“突技术、造爆品、强品
牌、拓渠道、提能效、激活力、促发展”等措施,以期实现未来持续有效的增长。
    1)突技术:打造行业一流的技术能力,以技术驱动业务发展。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从
“知其然的逆向开发”阶段,向“知其所以然的正向开发”以及“基于仿真模拟的原创
设计”方向发展。
    将进一步强化基础技术研究,借助 CAE 能力,提升产品正向开发能力;进一步提升
内燃机热效率,打造一流的电机电控能力。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制订技术路标规划,做
好技术储备,加快车联网、滑动离合、电子油门等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运用,逐步构
建技术断裂带。
    2)造爆品:贯彻“需求文化+产品主义”。落实以用户为中心的价值链体系,聚焦客
户需求,研究需求、定义需求、满足需求;制订产品规划路标,打造爆品,打造下一代
的全新产品平台,从质量、成本、差异化要素提升产品竞争力。
    无极大排量摩托车方面,升级 300cc 系列产品,推广 500AC 等新品,加快多款无极
新品研发;通机产品方面,提升发电机功重比和发动机升功率,围绕专用动力构建产品
力,推广驻车电源、农业植保直流发电机、智能通机终端等新品;加快电动摩托车、无
人机和通航发动机新产品研发。
    3)强品牌:强化自主品牌产品推广和销售,提升自主品牌销售占比。大力塑造“无
极”大排量机车品牌,推进品牌定位、价值主张落地;着手布局“茵未”电动终端品牌,
建立品牌价值体系,提升品牌势能;持续打造“晶耐”三轮后市场动力品牌,树立坚固
耐用运载三轮专用动力品牌形象。通过“无极”大排量机车、“隆鑫”品牌三轮车、发动
机、通机和摩托车销售,提升自主品牌销售收入占比。

                                        9 / 40
    4)拓渠道:聚焦大市场、大客户,提升渠道和零售能力。其中,无极国内销售,推
进渠道扁平化,抢占优势渠道资源,补齐运营标准,提高零售商运营能力,持续推进无
极销售网点建设,推进无极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无极海外销售,重点围绕欧洲市场,加
快 VOGE 品牌销售网点建设;通机销售,欧美市场继续做深,发电机组市场突破山头客户,
补渠道短板,非欧美市场通过开架发电机、船用动力等产品重点突破尼日利亚、东南亚、
俄罗斯等市场。
    5)提能效:运用信息化赋能,建立领先的管理流程,提升组织运行效率;智能化工
厂升级,达成一流的数字化、智能化制造能力、品控能力,提升人员效率。
    提高制造过程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智能物流系统,提升制造水平和人员效率;
建立行业领先的工艺能力,加强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运用,提升过程防错能力,提升装
配一致性;深入运用宝马及其它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完善质量追责机制,培养六西格
玛黑带队伍。
    迅速提升重庆和越南通机制造基地产能;建设无极大排量机车和茵未电动摩托车新
线;新建 ATV/UTV 生产专线和发动机新线;提升三轮摩托车河南基地生产能力。
    6)激活力:进一步打造“探究真实、打造信任”的工作氛围;完善干部培养、评价、
任用和淘汰机制;引进行业“明白人”,培养行业领先的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经营结果导
向和业绩导向的激励分配机制,拉开差距,充分激发绩优员工活力;加强绩效评价,强
化末位淘汰;畅通人才发展通道,火线提拔年轻人;加大资源投入,激发团队学习意愿,
提升团队能力。
    7)促发展:广州威能深耕通信、数据中心、高端制造、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养
殖、租赁等十大优势行业,提供满足不同行业需求的专业解决方案,并借助技术中心能
力,加快智能控制器自主研发,储能管理系统技术研究与开发;同时提高运营质量,降
低应收账款风险。
    金业机械逐步拓展产品线,涉及到特种材料铸造、锻造,以及复合材料成型研究等,
产品从前期单纯的结构零部件向总成部件方向发展,从单一的零部件供应向零部件集成
供应方向转型;同时,需要进一步在客户拓展、研发能力、项目管理、制造过程管控、
信息化等多方面形成较高的协同能力,满足客户需求。
    珠海隆华持续提供有竞争力的无人机平台及服务,聚焦价值客户,集中资源服务价
值客户,在持续深耕已突破应用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兴应用领域,研究、满足
其使用需求,做好技术储备和应用场景演示,力争实现销售新突破。
    通航发动机方面,按计划推进 GF56 认证与申请工作,完成小功率发动机的客户挂机
验证工作,提升产品开发效率,提高产品显示度,努力实现小功率发动机的销售。


    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将更加忠实、
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

                                     10 / 40
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切实
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11 / 40
议案 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要求, 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
状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
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
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月 15 日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4
                                 《关于减免金菱车世界租金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结算和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 40
                                 《关于全资子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8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广州威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月 17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8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四次会议     月 21 日    《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9
                                 《关于调整金菱车世界租赁面积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月 23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次会议     月 29 日    《关于公司再次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2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广州威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月8日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山东丽驰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运行规范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
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
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此外,经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13 / 40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
的判断意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检查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相关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相关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5、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
    监事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核并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监事
会同意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
    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计划及工作方
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
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
陷。《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
员也将持续加强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强化日常检查监督,进

                                     14 / 40
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15 / 40
议案 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2020 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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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0年度审计
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039,163.61元,上年末
未分配利润4,259,103,649.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435,095.10元,2020年实施2019
年利润分配205,354,185元后,2020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536,353,532.53
元。
    在保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
元(含税)。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股本2,053,541,850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的现金
红利共计164,283,348元,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71%。
    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度实施红利分配后,公司
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372,070,184.53元,全部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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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遵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
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
立客观的意见,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全体独立董事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是江积海
先生、陈朝辉先生和陈雪梅女士,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主任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江积海,1975 年 6 月出生,博士后,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现任重
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17 年 4 月至今任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取得上交所《2019 年第三期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合格证书。
    (2)陈朝辉,1980 年 12 月出生,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北京隆鑫矿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招
金蒙矿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任未名金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
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期独
立董事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18 / 40
    (3)陈雪梅,1972 年 8 月出生,注册会计师。2012 年至今任四川恒泰昌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任成都九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主审;2020 年 1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合格
证书。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的情形:①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或为该等任职
人员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
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②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③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或为
该等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④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的情形;⑤为公司或者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⑦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
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我们均亲自出席,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
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检查工作情况
    2020 年,我们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
理层人员保持日常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
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19 / 40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首先,公司在
将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均已事先将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阅并进行必要沟通,
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议案内容后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其次,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内容
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就《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下属
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
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检查。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0 年度薪酬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议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现状而制定
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议案。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
聘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20 / 40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2,053,541,850.00
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 205,354,185.00 元,占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97%。
    经我们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
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所处行业的
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的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利益回报需求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协调和推动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的履行,并持续关注该项工作
进展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通知,公司对其及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
并在定期报告中向社会公开披露。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
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
情况。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
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各类临时公告共计 71 项。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遵守 “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披露的相关信息内容及时、公平、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和全面的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权
益。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督促公司进行内控建设。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但仍需要进一步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
进行深入自查和梳理,找出差距并进一步完善。



                                         21 / 40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
规,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结果合法有效。我们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积极推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总体而言,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忠实、诚信、
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于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
作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江积海     陈朝辉   陈雪梅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22 / 40
 议案 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以及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隆鑫通用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现就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与普通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2020 年普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 年实际       2020 年预计

       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箱体、动力盖、后支
 1                                                                        7,396.77             8,500
       (以下简称“亚庆机械”)          架、电机盖等配件
                                         公司及子公司采购箱盖等零
                                         星加工劳务,以及支付租赁房         102.49               130
                                         屋发生的水、电代缴费用
       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租赁房屋                        30.44                32
       (以下简称“镁业科技”)
                                         公司子公司承接部分机加业
                                                                                    0             10
                                         务
                                         小计                               132.93               172
       重庆金菱车世界有限公司(以        公司子公司收取房屋租赁、物
 3                                                                        2,173.22             2,700
       下简称“金菱车世界”)            业管理、能源代缴等费用
       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支付房租及能源代缴等
 4                                                                           10.09                15
       (以下简称“宝汇钢结构”)        费用

                            合      计                                    9,713.01           11,387


       (二)2021 年普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3 / 40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1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公司采购箱体、动力盖、后支架、电机盖
 1      亚庆机械                                                    12,000       7,396.77
                       等配件
                       公司及子公司采购箱盖等零星加工劳务,
                                                                       150         102.49
                       以及支付租赁房屋发生的电费代缴费用
 2      镁业科技       公司租赁房屋                                     32          30.44
                       公司子公司承接部分机加业务                      300                 0
                       小计                                            482         132.93
                       公司子公司收取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能
 3      金菱车世界                                                   3,000       2,173.22
                       源代缴等费用
 4      宝汇钢结构     公司支付房租及能源代缴等费用                     12          10.09
                          合    计                                  15,494          9,713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双福新区祥福路 2 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张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通用机械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
 车零配件、电子产品;销售:工程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本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
 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胞妹涂建容配偶张庆控制(持股
 93.3%)的企业。
       2、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 B 区华龙大道 99 号隆鑫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万学仕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00 万元
       经营范围:镁合金、镁基材料及其他有色金属材料加工成型及其产品的深加工,新
 型镁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材料的开发、加工、销售(以上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
 可或审批的产品除外),加工、销售普通机械及配件、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加工),
 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
 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为:隆鑫控股持股 5%,隆鑫控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
                                           24 / 40
公司持股 95%。
    3、重庆金菱车世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 1 号
    法定代表人:袁学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 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
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日用百货、五金家具、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租赁(凭备案证从事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从事建筑相关
业务(以上两项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文化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展示展
览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餐饮服务(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间接控股子公司,即隆鑫控股持有重庆金菱汽车
(集团)有限公司 55%股权,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菱车世界 100%股权)。
    4、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 111 号 26 幢
    法定代表人:欧智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范围按资质
证书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彩钢夹芯板、彩钢压型板和冷弯薄壁型钢、轻钢
结构件及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交电产品、电器机械器材、电线电缆、普通机械;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的胞妹涂建敏控制的企业。


     (四)2021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与亚庆机械签订了《产品购销购合同》,主要内容是采购箱体、动
力盖、后支架、电机盖等配件。
    2、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隆鑫压铸与镁业科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和《产品购
销合同》,主要内容是隆鑫压铸采购箱盖等零星加工劳务、承接镁业部分机加业务,以及
公司支付租赁房屋发生的电费代缴费用,房屋租赁面积 1,331.70 平方米。
    3、2021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机车”)与金
菱车世界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支付房屋租赁发生的各项费用,租赁面积
合计 59,000 平方米。

                                       25 / 40
       4、2021 年度公司与宝汇钢结构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租赁房屋,
  并支付房屋租赁租金及能源代缴费等。


       二、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相关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 年实际   2020 年预计

 一    公司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

       平顶山兆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子公司采购主电缆等配件
 1                                                                         426.05             500
       称“平顶山兆民”)               及零星加工劳务
       山东富路勇士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2                                      公司子公司采购零部件及其它              0             450
       简称“富路勇士”)
       山东元齐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   公司子公司采购电池管理和混
 3                                                                         189.37          5,300
       下简称“山东元齐”)             合动力集成系统产品
       广州金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子公司租赁办公楼,支付管
 4                                                                          33.89             36
       “广州金言”)                    理费
       广州宝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子公司租赁厂房及办公楼,
 5                                                                         189.14             210
       “广州宝言”)                   支付管理费、设备使用费
       诺玛科(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6                                      公司子公司购买汽车缸体毛坯              0         20,000
       司(以下简称“诺玛科重庆”)
       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7                                      公司子公司购买汽车缸体毛坯              0         30,000
       司(以下简称“诺玛科南京”)

                                合计                                       838.45         56,496

 二    公司子公司销售给关联方

                                        公司子公司销售汽车缸体,出租
 1     诺玛科重庆                                                        4,395.58         23,000
                                        厂房以及发生的水、电代缴费用
                                        公司子公司提供汽车缸体加工
 2     诺玛科南京                                                        3,618.25         33,000
                                        劳务、工装费用

 3     山东元齐                         公司子公司销售发动机及配件          20.43             550

       德州力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子公司销售电动四轮车及
 4                                                                              0          1,000
       称“力驰进出口”)               零部件
       山东富路勇士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5                                      公司子公司销售零部件                    0             600
       简称“富路勇士”)


                                               26 / 40
       德州金大路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6                                           公司子公司销售零部件                59.05            1,500
       (以下简称“金大路”)
       隆鑫(埃及)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公司子公司销售摩托车车及零
7                                                                                      0            300
       下简称“埃及隆鑫”)                 部件
                                 合计                                        8,093.31           59,950

三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

1      NEMAK Exterior S.L.U.                公司子公司借款                   1,349.07            1,386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1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一      公司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

                                 公司子公司采购主电缆等配件及零星
 1       平顶山兆民                                                              700            426.05
                                 加工劳务

 2       广州金言                公司子公司租赁办公楼,支付管理费                 40             33.89

                                 公司子公司租赁厂房及办公楼,支付管
 3       广州宝言                                                                210            189.14
                                 理费、设备使用费

                                合计                                             950            649.08

 二      公司子公司销售给关联方

                                 公司子公司销售汽车缸体,出租厂房以
 1       诺玛科重庆                                                            7,000          4,395.58
                                 及发生的水、电代缴费用
                                 公司子公司提供汽车缸体加工劳务、工
 2       诺玛科南京                                                            8,000          3,618.25
                                 装费用

                                合计                                          15,000          8,013.83

 三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

         NEMAK Exterior
 1                               公司子公司借款                                1,400          1,349.07
         S.L.U.

 2       超能投资                公司子公司借款                                1,100             1,100

 3       Negri M.-NegriG.        公司子公司借款                                1,600          1,509.50

                                合计                                           4,100          3,958.57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平顶山兆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叶县昆阳镇文化路东段路南
                                                   27 / 40
    法定代表人:曾德铭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车配件线束、包装材料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电器、建筑材料、
印刷品销售;房屋租赁;蔬菜、食用菌及园林作物种植、水产养殖、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2、广州金言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 28 号之 712 号
    法定代表人:王颖珊
    注册资本:12 万元整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
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能”)的少数
股东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集团”)控制企业。
    3、广州宝言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 28 号之 713 号
    法定代表人:王颖珊
    注册资本:3 万元整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
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关联关系:超能集团控制企业。
    4、诺玛科(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长茂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LORANT MAJ
    注册资本:4,3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铝铸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机
械设备、模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隆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隆尼”)少
数股东 NEMAK Exterior S.L.U.(西班牙尼玛克公司)控制企业。
    5、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信诚大道 108 号(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LORANT MAJ
    注册资本:16,083.5 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铝铸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汽
车零配件、机械设备、模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8 / 40
     关联关系:NEMAK Exterior S.L.U.(西班牙尼玛克公司)控制企业。
       6、NEMAK Exterior S.L.U.
     注册地址:Calle Caléndula 95, Edificio M, Oficina 5, Miniparc II 28109
Alcobendas Madrid, Spain
     法定代表人:Carlos Avila Garcia (Position: General Manager, Nationality:
Mexican).
     注册资本:19,582,083 欧元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汽车气缸盖、发动机机体、底坐、变速器部件、悬挂和结构
件
     关联关系:南京隆尼的少数股东。
       7、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 28 号 708
     法定代表人:邵剑梁
     注册资本:3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
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的少数股东。
       8、Negri M.-NegriG.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意大利 CMD 公司的自然人少数股东。


       (四)2021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与平顶山兆民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
内容是采购主电缆等配件及零星加工劳务。
     2、2021 年度公司子公司南京隆尼、重庆莱特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诺玛科南京、
诺玛科重庆分别签订了《供货合同》和《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提供汽车发动机缸
体、缸盖零件加工劳务,以及收取房租和发生的水、电费用;南京隆尼与 NEMAK Exterior
S.L.U.签订了《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置设备。
     3、2021 年度广州威能与广州金言、广州宝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
租赁生产、办公用场地。
     4、2021 年度广州威能与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意大利 CMD 公司与 Negri
M.-NegriG.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与平顶山兆民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
内容是采购主电缆等配件及零星加工劳务。

                                       29 / 40
    2、2021 年度公司子公司南京隆尼、重庆莱特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诺玛科南京、
诺玛科重庆分别签订了《供货合同》和《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提供汽车发动机缸
体、缸盖零件加工劳务,以及收取房租和发生的水、电费用;南京隆尼与 NEMAK Exterior
S.L.U.签订了《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置设备。
    3、2021 年度广州威能与广州金言、广州宝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
租赁生产、办公用场地。
    4、2021 年度广州威能与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意大利 CMD 公司与 Negri
M.-NegriG.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均予以明确,定
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按成本加成法定价;既没有市
场价格亦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提供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
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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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
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
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31 / 40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含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 190 万元(含税),系按
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
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若因审计内容变更超出预期导致审计费用
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的审
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
提供 2020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
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对信永中和公司相关情况的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 / 4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33 / 40
议案 8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
和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提议,公司拟为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   投保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为准)
    4、   保费: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为准
    5、   保险期:1 年
    二、相关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
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
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合
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34 / 40
议案 9

                   关于重新调整金业机械业绩承诺事项
                   暨 2020 年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金业机械业绩承诺事项的
议案》,同意调整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机械”)的业绩承诺事项,
公司与业绩承诺方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签署了《<关于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增资及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隆鑫通用关于金业机械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通过对本次调整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相关事项的进一步商讨,
交易各方重新确定了金业机械的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现拟与业绩承诺方重新签订《关于
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调整事宜的协议》(以下简称“《金业机械业绩承诺
调整协议》”)。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遵义
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增资和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金业机械投资的方案,交易
完成后,公司持有金业机械 66%的股权。并且,公司与金业机械及三位自然人股东苏黎、
吴启权、刘江华共同签署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苏黎、吴启权、刘江华关于
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及股权转让协
议》”),对金业机械在补偿期间(即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承诺利润数,以及金
业机械在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下应对公司做出的补偿安排进行了约
定。
    (交易方案及《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关于对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增资
                                      35 / 40
和收购股权的公告》)。


    二、原业绩承诺及相关补偿方案情况
    根据《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内容,苏黎、吴启权和刘江华承诺:金业机械 2019
年、2020 年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7,500 万元。若出现《增资及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情形,则苏黎、吴启权、刘江华应按《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相
关约定就差额部分根据其向公司转让的股权比例(即 25.90%∶28.80%∶1.30%)向公司进
行补偿。


    三、2019 年、2020 年承诺业绩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编号为
“XYZH/2020CDA80040”《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金业机械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为人民币 3,116.24 万元,
低于承诺数 5,500 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三位业绩承诺人已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
    2020 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业机械实现扣非后的
净利润 2,423.19 万元,低于承诺数 7,500 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标。根据《增资及
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补偿义务人苏黎、吴启权和刘江华应以现金方式分别向我公司
支付人民币 6,973.63 万元、7,754.47 万元和 350.02 万元,即合计 15,078.13 万元的现
金补偿。


    四、2020 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1、受疫情影响,金业机械2020年相关军品业务收入下滑
    (1)由于总成产品关键零部件受疫情影响延迟到位,到2020年9月方具备生产组织
条件,即2020年9月份开始接到车辆产品的批量化订单。
    2020年1-9月相关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560万元,主要为疫情前未交付订单及少量新
品送样计划;2-9月公司未接到批量新增订单;9月底开始接到批量化订单;在接到批量
订单后,生产组织周期较短,齐套率较低,第四季度主要产品订单交付率为22%,相关产

                                       36 / 40
品实现销售收入3,983万元。
    2020年全年实现军品收入5,543万元,同比降低22%,分季度收入如下表: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收入(万元)           227       513             820      3,983    5,543


    (2)由于海外疫情影响,某车辆产品出口订单取消。
    (3)受疫情影响,金业机械有近4个月左右的时间与客户的技术交流评审工作处于
停滞状态,产品研发进度延后。同时,受部分供应商复工复产的影响,部分新产品在报
告期内未按计划实现小批量交付;升级替代产品未能按预期实现对老产品的逐步替换工
作,影响了金业机械的收入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金业机械一方面由于受疫情影响出现收入下降,另一方面,随着疫情的
缓解,产品交付/交样逐步恢复正常,截至2021年3月底,金业机械相关产品在手订单金
额约为13,500万元。


    2、受疫情影响,金业机械收入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下降
    2020年,由于收入结构的变化,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车辆业务在金业机械收入中的占
比从2019年的81%下降到2020年的24%,导致金业机械的毛利率水平较2019年下降35个百
分点。


    五、业绩承诺事项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疫情的显著不利影响,金业机械 2020 年度业绩未达到原定业绩承诺目标。
考虑到本次疫情属于收购时无法预见的情形,因此公司在充分评估疫情对公司生产、销
售、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情况下,公司与交易各方拟重新调整业绩承诺事项,拟调整
方案如下:
    1、将金业机械2020年的业绩承诺顺延至2021年履行,即调整后的业绩承诺目标为金
业机械2021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
    2、除将金业机械2020年的业绩承诺顺延至2021年外,《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中其
他主要条款均不发生变化。
    3、交易各方拟与公司签署《关于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调整事宜的协

                                       37 / 40
议》并约定,2021年按调整后的指标进行业绩承诺,如无法完成,将按本次约定的指标
进行业绩补偿。各方于2021年4月23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将终止不再执行。
    本次业绩调整与之前方案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及股权转让                               《金业机械业绩
                            《补充协议》
          协议》                                   承诺调整协议》
                                                                       最终变动
                 承诺净               承诺净               承诺净
     承诺期                承诺期                 承诺期
                   利润               利润                  利润
   2019年(已
                   5,500   2019年     不变        2019年    不变          不变
   完成补偿)

     2020年        7,500   2020年     8,000                         不考核,顺延一年
                           2021年     (注)      2021年   7,500      承诺金额不变
    注:金业机械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2,423万元,若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577万元,则两年

累计实现净利润目标不低于8,000万元。



    六、协议的主要条款
    基于谨慎性原则,各方现经进一步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黎
    丙方:吴启权
    丁方:刘江华
    (以上乙方、丙方、丁方三方以下合称“转让方”)
    戊方:遵义金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第一条    各方同意,《补充协议》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终止不再执行。
    第二条    各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期间顺延至
2021 年度,即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在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经过甲方聘请的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
额应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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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目标公司在 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人民币 7,500 万元,则转让方应
按以下约定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补偿:
    (1)如目标公司在 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但不低于人
民币 6,000 万元(含),则转让方应就差额部分的 66%以现金方式补偿给甲方,即:
    应补偿金额=(7,500-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66%
    (2)如目标公司在 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但不低于人
民币 4,500 万元(含),则转让方应就差额部分的 66%以两倍现金补偿给甲方,即:
    应补偿金额=(7,500-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66%×2
    (3)如目标公司在 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 4,500 万元,则转让方
应按如下计算方式对甲方进行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7,500-2021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5,500+7,500)×60,000
(即收购时候目标公司的总估值)×66%
    为避免歧义,(1)目标公司在 2021 年度的实现净利润数应以甲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该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准,并且
目标公司业绩实现情况的会计核算应使用与甲方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转让
方乙丙丁对前述补偿金额分别按照 25.90%、28.80%、1.30%的比例承担,转让方根据《增
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本协议约定计算的向甲方累计补偿的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
       第三条   转让方如依约进行业绩补偿的,应于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就目标公司 2021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且甲方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完毕。
       第四条   凡因《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本协议产生或与《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
及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本协议任何一方
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法院另有判决, 与之相关的诉讼费(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证人费、公证费、鉴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五条   本协议为《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之必要补充,与《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未做修改的部分仍以《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签署本协议且各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其余报各审批机关批准之用。每份正本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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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调整业绩承诺方案合理性
    1、由于金业机械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技术壁垒、体系认证壁垒、安全保密、协作配套等壁垒,且以苏黎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团
队通过多年努力,已逐步形成车辆类产品、装置类产品以及壳体类产品等系列化型谱。
“十四五”期间,航空航天行业的市场需求将不断加大,随着金业机械产品结构逐步调
整到位,预计相关业务会得到较好的发展。考虑到疫情对金业机械2020年经营情况的影
响,将金业机械2020年的业绩承诺事项延期至2021年履行,有利于提高管理团队的积极
性,亦有利于抓住机遇,实现金业机械持续健康发展。
    2、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将金业机械2020年的业绩承诺顺延至2021年履行,且业绩
承诺金额未变,调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基于金业机械的实际经营受到疫情影响的情况,
对业绩承诺方案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不降低原业绩承诺总金额、不改变《增资及股权转让协
议》中对业绩补偿方式、计算方法及实施程序等内容,对金业机械2021年的经营业绩目
标提出了明确的金额要求,即金业机械2021年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可以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影响与长期发
展之间的矛盾,稳定金业机械未来生产经营状态,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次业绩承诺调整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本次调整事项待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调整
《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内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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