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景园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 2018-071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总
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规定的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
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或“公司”)
需相应变更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 号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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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其他部分仍
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公司按照财会[2018]15 号通知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和相应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报表科目调整
(1)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原“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收款”项目;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原“工程物资”项目
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原“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付款”项目;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
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
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相关数据调整
( 1 ) 资 产 负 债 表 : 新 增 列 示 2018 年 9 月 末 “ 应 收 票 据 及 应 收 账
款”270,806,196.99 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92,419,878.39 元,“其他应付款”
增加 66,486.21 元;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新增列示 2018 年初“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429,493,697.79 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317,377,189.52 元,“其他应付
款”增加 109,502.09 元。
(2)利润表:新增列示 2018 年 7-9 月“研发费用”1,639,082.59 元、“利息费
用”417,919.57 元、“利息收入”-408,602.42 元,“管理费用”减少 1,639,082.59 元,
新增列示 2018 年 1-9 月“研发费用”5,176,749.51 元、“利息费用”1,525,037.63 元、
“利息收入”-4,010,498.98 元,“管理费用”减少 5,176,749.51 元;比较数据相应进
行调整,新增列示 2017 年 7-9 月“研发费用”465,365.53 元、“利息费用”733,607.99
元、“利息收入”-929,858.48 元,“管理费用”减少 465,365.53 元,新增列示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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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9 月“研发费用”3,573,495.93 元、“利息费用”1,480,218.68 元、“利息收
入”-2,617,517.22 元,“管理费用”减少 3,573,495.93 元。
3、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总
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按上述财会
[2018]15 号通知的规定编制。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监管要
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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